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如何提升地理標誌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如何提升地理標誌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加強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既可以利用我國已經形成的眾多的名優特產,創建我國自己的世界品牌。又可以突破當今世界經濟強國以技術標準、專利技術等壹系列措施所構築的貿易壁壘,從而提高中國地理標誌產品特別是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所以,大力宣傳知識產權保護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普及和提高全民的知識產權意識是壹項意義重大的工作。

定 義

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第二十二條第壹款規定:“本協定的地理標誌,是指下列標誌:其標示出某商品來源於某成員地域內,或來源於該地域中的某地區或某地方,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與該地理來源相關聯”。我國於2001年12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新《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地理標誌是指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

地理標誌壹般是由“地理名稱”和“產品名稱”組合而成,像“北京烤鴨”、“荔浦芋頭”、“景德鎮瓷器”、“吐魯番葡萄”、“陽澄湖大閘蟹”、“昌黎葡萄酒”等都是頗具地域特色的產品地理標誌,這些優質產品不僅在我國人人皆知,而且還蜚聲海外。

在商品的貿易流通中,標有地理標誌的商品。不僅能起到標示某種商品來源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還標示著這種商品恒定的質量、信譽、特征和風格。

我們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地理標誌是壹項重要的無形資產,它具有財產權的性質。地理標誌作為壹種自然和人文的資源,是歷史形成的,是稀缺的,也是不可再生的。地理標誌的這種知識產權屬性,是它的本質屬性。所以說,地理標誌既是商品產地的標誌,也是商品質量的標誌,更是壹種知識產權。

對地理標誌的保護是WTO知識產權協定的重要內容之壹。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明確指出,地理標誌與商標、專利、著作權都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地理標誌可以得到永久保護的法律屬性又不同於其他的知識產權。其他知識產權如專利、商標和版權中的財產權都有時間性的限制,權利人在法律賦予的保護期內具有專有權,但過了保護期限則該智力成果就進入公***領域,成為人類的***同財富,任何人都可無償使用。而地理標誌則沒有時間方面的限制要求。

意 義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是WTO的重要協定之壹,給予各WTO成員方以知識產權方面的保護是我們作為其成員必須遵守和履行的義務。為了與該協定保持壹致,我們國家修改了《商標法》,將原產地名稱(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納入了法律的軌道。這是我國政府加大對原產地產品保護工作力度的新舉措,更是我國積極參與全球經濟壹體化運做的具體表現.

地理標誌是壹項重要的知識產權.它作為壹種無形的資產,其商業開發價值十分巨大,2004年8月10日,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在《關於運用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誌促進農民增收的意見的報告》上批示“運用商標和地理標識促農增收是個好辦法”,要求切實抓緊落實。所以,大力宣傳知識產權保護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普及和提高全民的知識產權意識是壹項意義重大而有益的工作。

首先,加強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既可以利用我國已經形成的眾多的名優特產,創建我們本國自己的世界品牌。又可以突破當今世界經濟強國以技術標準、專利技術、環保標準、反傾銷等壹系列措施所構築的貿易壁壘,從而提高中國地理標誌產品特別是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其二,對地理標誌的使用和保護,不僅給地方經濟註入了活力,而且還能夠為區域品牌產品的生產企業帶來核心競爭力和無限商機。如

“吐魯番葡萄”、“荔浦芋頭”,還有我們河北的“昌黎葡萄酒”等產品在申請和使用了“地理標誌”後,其產品附加值大幅提升。國家工商局的統計數字表明,已經獲得地理標誌註冊保護的農產品的收購價格普遍得到了上漲。

其三,加強對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將會規範和保障地理標誌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秩序。這不僅有利於我國的貿易和投資得到公正的待遇,避免壹些外國投機商人惡意搶註或假冒中國的知名品牌,保護我國正當的經濟利益,而且還可以有利地打擊某些國內企業假冒地理標誌產品,以次充好、粗制濫造的非法行為。可以說,對於地理標誌的保護工作,實際上也是對地理標誌產品生產過程、產品質量和市場銷售情況的壹種監督和控制。

其四,開展地理標誌保護工作,可以把分散的農戶和小企業通過以地理標誌保護這條知識產權為紐帶的方式聯系在壹起,通過龍頭企業把他們連接到市場上去,使他們能夠有機會更多地分享地理標誌產品生產和銷售的市場利益。這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收入增長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措 施

1.

認真學習和研究《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借鑒國外在這方面的有益經驗,建立專門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機構,直接負責地理標誌產品名稱的審核、註冊、管理和市場監督工作,最大限度地發揮WTO知識產權協定對我國特色產品的保護力度,增強我國地理標誌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2. 制定地理標誌產品的監督管理制度。使地理標誌的商品不僅符合其地域條件,更應符合其傳統的特色和質量要求。確保地理標誌產品的質量和信譽,使我們的地方特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暢銷不衰。

3.

加大對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宣傳力度。由於地理標誌保護工作在我國起步較晚,部分企業和消費者對該制度的了解不多,我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運用廣播、電視、報刊、培訓班、法律知識考試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地理標誌保護工作方面的知識,使人們認識到: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作用是保護屬於當地人民的知識產權,直接受益的是產品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加強地理標誌保護工作不僅能夠保護我們國家特色產品的品牌,而且能夠提高這些產品在國內和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使我們國家在全球經濟大市場中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

  • 上一篇:求天文、航天科普知識競賽試卷!急!急!急!
  • 下一篇:商標申請流程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