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如何完善天使投資協議中的股權風險規避條款?

如何完善天使投資協議中的股權風險規避條款?

為您推薦江寧區律師

建鄴區律師。

安新縣律師

晉安區律師。

魏縣律師。

路南區律師。

諸暨律師

在資本市場上,有壹群投資者正在尋找新的項目和新的公司來投資股票。確定項目後,他們會和項目負責人簽訂天使投資協議。協議中應明確規定出資比例和股票退出方式,還應通過協議條款控制股票投資風險。那麽如何完善天使投資協議中的股權風險規避條款呢?下面小編為大家簡單描述壹下。

1.股權投資過程中有哪些風險?

股權投資是壹個有風險的遊戲。不冒險,就沒有回報。所謂壹夜暴富,大多是財富故事。所以投資者在熱情的同時需要冷靜,更需要的是思考投資的風險。股權投資必須關註的五大風險包括投資決策風險、企業管理風險、資本市場風險、法律風險和執行風險。

二、如何完善天使投資協議中的股權風險規避條款?

1,知情權條款

優先股股東有權查閱和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董事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納稅申報表,但需提前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和董事會。在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優先股股東有權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

知情權是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最基本權利之壹,也是防範道德風險的前提和解決信息不對稱的重要方法。《公司法》第34條規定了股東的查閱權,但對優先股股東的查閱、復制方式以及權利受到侵害的救濟方式沒有詳細規定或規定。因此,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的形式和救濟方式,最大限度地保護天使投資人的知情權。

2.檢查權條款

優先股股東在不幹擾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有權對公司資產、財務賬簿和公司事務進行監督檢查。公司應積極配合,但沒有義務提供商業秘密。

公司法沒有賦予股東查閱權。當優先股股東對公司信息有疑問時,可以通過行使查閱權來核實該信息是否合法合理。查閱權有利於掌握公司資產的流向和財務賬簿的真實情況。及時應對創業者可能出現的資金轉移和回籠現象,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

3、提出問題和建議的權利條款

優先股股東可以作為無表決權的代表出席董事會會議,就董事會決議的事項提出問題或建議,並要求回答。可以對公司的異常經營進行調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控股股東應在合理範圍內積極配合。公司應該每年定期會見天使投資人,聽取建議和意見。

公司法規定監事有查詢和調查權,但沒有賦予股東查詢和調查權。優先股股東作為投資者,有權查詢公司內部運作情況,必要時通過調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相關法律中並沒有規定,所以在合同中加入這壹條款就顯得尤為必要。

綜上所述,天使投資其實就是股權投資。在這個過程中,投資者會面臨決策風險、市場風險和道德風險。因此,有必要完善天使投資協議中的股權風險規避條款,落實投資者的知情權、檢察權和詢問建議權。目前股權投資風險還是比較大的,投資者壹定要對投資項目進行詳細的調查。

延伸閱讀:

如何查詢股權質押?

股份公司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

私募股權投資有哪些法律風險?

  • 上一篇:認真想出國留學當和尚,請教前輩。
  • 下一篇:山東泰安市寧陽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