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員工進行商標等知識產權培訓,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提高商標保護意識。
2.常年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和專業人員實時監控商標運營情況,幫助企業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3.條件成熟時申請馳名商標,擴大商標保護範圍和力度。
4.同時,企業要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市場的運行情況,對商標侵權行為及時訴諸法律手段並采取必要措施,必要時追究侵權人的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保護商標的措施:
1,先註冊再使用商標;
2.選擇設計獨特的商標;
3.註冊防禦商標;
4.統壹商標與企業名稱相同。
保護品牌的措施:
1.將品牌具體化、清晰化,避免公眾的混淆,商標可以代表品牌;
2.保護好自己的名字,因為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是獨壹無二的。同壹行業、同壹產品只有壹家公司可以使用該商標將自己的產品與同類產品相區別;
3.推廣自己的品牌,用特定的名稱或logo推廣廣告文案更方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具有監督商品或者服務能力的組織控制,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記。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