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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企業如何應對員工跳槽與軟件技術秘密保護

因人員的流動而導致企業商業技術秘密流失的現象是現代企業管理中非常常見的問題,也是令企業管理者很無奈的問題。軟件行業作為壹個智力型行業,其所涉及的智力性商業秘密的保護尤為迫切。軟件行業的員工流動遠大於社會其他行業的平均流動率,這個問題也更增加了商業秘密保護的成本和難度。因為,90%員工的流動都伴隨著知識產權的侵權或者染件技術秘密的流失問題。 然而對於大部分中小軟件開發企業而言,由於維權成本和對軟件開發圈內人不願撕破臉的顧忌,如何保護自己軟件知識產權、如何預防員工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都是令廣大軟件開發企業頭疼的難題。應對職工跳槽與軟件技術秘密保護,常見的侵權類型有兩類。其中壹類為軟件開發技術骨幹離開軟件企業“自立門戶”,這種情況多為侵犯原單位的軟件著作權,即與原單位開發、經營相同的軟件產品。另壹類型為軟件開發技術人員在離開原單位後,另謀高就加入其他同行業公司,將原公司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客戶數據庫等商業秘密資料帶到新公司,為新公司所用,侵犯原公司商業秘密。律師建議:軟件開發企業技術人員的跳槽離職行為,已經成為軟件開發企業商業秘密特別軟件技術秘密流失的最主要渠道。軟件開發企業應處理好保護企業員工的正常流動、勞動就業自主權和保護企業自身軟件技術秘密等商業秘密的關系。因此,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中應做到以下兩點:1、軟件開發企業壹定要與負責軟件技術開發人員包括可能接觸到公司軟件技術秘密等商業秘密的員工簽訂壹份內容明確的保密協議,明確約定好企業商業秘密的範圍及商業秘密保護措施,配合勞動合同規定“競業限制”的條款,同時在與員工簽訂的保密協議中還要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2、軟件開發企業需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許多軟件開發企業在與員工簽訂了保密協議之後,即便軟件技術開發員工離職,可能涉及企業軟件技術秘密的流失,但限於追訴成本,也就聽之任之。而如果軟件開發企業註重知識產權的積累和保護,制定有長期而規範的知識產權的戰略規劃,將大大減少各種知識產權糾紛,使得企業效率增加。軟件開發在增強商業秘密保護意識同時,可以建立健全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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