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的法律不同
軟件的著作權保護依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軟件的專利保護依據《專利法》,具體審查標準參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若幹問題”。
2、保護原則不同
軟件著作權是在軟件創作完成後自動產生的,也是自願進行軟件著作權登記,登記的目的是體現公證的效力,主要用於聲明著作權權屬,同時使後續維權時的證據力度更大。
軟件專利則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保護,因此必須要積極申請,且專利制度也是以“用公開換保護”為原則。
3、保護客體不同
軟件著作權申請提交的資料是源代碼及用戶操作手冊,所以軟件著作權保護的是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這樣就有可能出現競爭對手將妳的軟件進行研究,然後改變編程語言,達到的結果是壹樣的,但由於代碼不相同,所以不侵犯著作權。
軟件專利則不同,在申請時描述的是軟件的設計構思(註意壹定要以技術方案的形式表現,或者最好能夠結合硬件來表現),包含了軟件流程圖的內容,而不是主要說明采用哪種程序語言實現。壹旦獲權後,他人只要采用了軟件專利的設計構思或方案,就可能構成侵權。
4、申請通過率不同
軟件著作權實行的是登記制,壹般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只要形式審查時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並且不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即可獲權,登記通過率極高。
軟件專利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和實際審查。形式審查主要是審核專利材料是否符合申請要求,形式審查通過後就會公開,再進入實質審查,審核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並且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壹般純軟件型的專利不易獲權,通過軟硬件結合的方式會提高其授權率,但總得來說通過率依然不高。
5、保護期限和維護費用不同
法律規定的相關著作權保護費用方面只會繳納前期的申請費,後續不會有維護的費用。
壹般來說軟件專利只能申請發明專利,保護期限從申請日起算20年。而發明專利每年都需要繳納年費,過期不繳納即視為放棄專利權。
軟件著作權和專利哪個更好
1、軟件著作權
優點:可以不用公開就受到保護,並且能夠讓創作者快速地獲得著作權保護,普通登記壹般4個月左右授權,采用加急申請軟件著作權最快能壹個工作日授權。能夠讓著作權人快速搶占市場,拿到政府相應的資助。
缺點:對於競爭對手來講,他們也是軟件開發者,他們可以研究妳的軟件,理解妳的思路,按照妳的思路完全可以編出相同效果的軟件,而且也不會侵犯妳的軟件著作權。這個時候,軟件中最核心的東西,即軟件的構思,軟件著作權是無法保護到的。
2、軟件專利權
優點:專利保護的是設計構思和方案,所以保護的力度更強,並且專利還可以提出壹些現在不能實現的專利,等到技術發展了能夠實現該專利了,再以許可的方式去獲得收益,很多大公司的專利儲備就是按照這種方式來的。
缺點:軟件專利必須以公開換保護,發明專利申請時間是1~2年,壹般不能采取加急形式。而軟件的進步相應來說是較快的,所以在申請的過程中的有可能就錯過了軟件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