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等。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包括需要彩色保護的圖片或者照片,還應當提交彩色照片或者照片,以免混淆。如果需要對圖片或照片進行說明,應提交設計的簡要說明。機構申請人需提供,技術交底/設計圖片或照片及簡要說明;委托書;費用減免和備案等。
現在壹般都是電子提交。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代理人辦理相關手續後,可以通過互聯網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電子申請文件。專利申請文件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後,發明專利在3個工作日內發出電子受理通知書,實用新型專利在7個工作日內發出電子受理通知書。壹般申請之日起3個月左右,發明專利已通過審查的,發出初步審查通知書進入下壹階段;審查不合格的,應當出具《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通知書》。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6-10個月後,通過審查的,發給授權通知書;審查不合格的,應當出具《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對修改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的答復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
發明專利應當在默認申請日(最早的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內公布。如果選擇提前公布,申請文件壹般會在5-6個月內公布。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過程最大的區別在於發明需要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應當自申請日(最早的優先權日)起3年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為了加快審查員對申請文件的審查,也可以在提交申請文件的同時提交實質審查請求。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通過初步審查後6-10個月內可以授權。申請人獲得專利申請證書後,大約三個月就可以辦理專利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