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單位符合條件。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註冊壹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規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無違法經營行為,在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事故,企業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高資信等級。
(二)產品創新程度高、技術先進。申報裝備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在國內率先實現原理、結構、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具有技術含量高、設備價值大、帶動作用強、附加值高等特點,整機性能、關鍵技術和核心指標等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同類裝備先進水平。申報裝備通過省級及以上部門、行業協會(學會)組織的鑒定(驗收)認定產品先進性。經專業查新機構對性能突破等進行查新,查新結論能夠給予支持。
(三)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申報裝備名稱應清晰規範,符合相關標準。生產企業依法擁有與申報裝備直接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者通過依法受讓取得知識產權。
(四)產品質量可靠。申報裝備通過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檢驗機構的檢測或用戶認可的檢測機構對裝備性能指標檢測檢驗。屬於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需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於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醫療器械產品應同時提供產品技術要求和全性能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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