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山寨椰樹牌椰汁包裝被判賠10萬,被告屬於什麽行為?

山寨椰樹牌椰汁包裝被判賠10萬,被告屬於什麽行為?

山寨椰樹牌椰汁包裝被判賠10萬,被告的行為系不正當競爭行為。

天眼查App顯示,7月5日,海南鷹航航空飲品有限公司等與椰樹集團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2021)京73民終1095號,審理法院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法院查明後認定“椰樹牌”椰汁的包裝、裝潢為有壹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椰樹牌”椰汁與被訴侵權“果泉”椰汁的包裝、裝潢在外部形狀、顏色搭配、文字風格等均相似,在以相關公眾的壹般註意力進行隔離觀察的情況下,容易導致混淆和誤認。三被告的行為系不正當競爭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椰樹集團經濟損失10萬元和合理開支7000元。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1條針對第5條所列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規定,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1)根據第21條第1款的規定,經營者利用該法第5條所禁止的不正當競爭手段從事市場交易的,對第壹、三、四種行為,依照商標法、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罰;

(2)對第二種行為,第21條第2款規定,監督檢查部門應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視情節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營業執照;銷售偽劣產品、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該法第17條的規定,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提起侵權訴訟,以便獲得賠償。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可以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請求法律救濟。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不正當競爭行為

  • 上一篇:logo知識產權保護
  • 下一篇:真誠造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