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分割的實際操作?
1.商標局向申請人發送《商標註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時,附商標註冊申請分案申請書。
2.申請人申請分案的,應當按照《商標註冊申請書》備註中載明的具體要求,在商標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寫、簽名、蓋章。
3.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商標註冊部分駁回通知書》所附商標註冊申請的分案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將原申請直接提交或者郵寄到商標局。如果沒有申請部門,就不用提交了。
4.商標局對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提交的商標註冊分案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原註冊申請分為兩部分。對於部分已批準的部分,應生成新的申請號,保留原申請日期,並發布初步批準公告;被駁回的部分保留原申請號,申請人可以通過抗辯、答辯等後續程序繼續主張權利。不符合要求的,視為不同意部門意見。部分駁回決定的法律程序完成後,應當公告批準的部分。
常見問題:商標駁回復審成功率高嗎?
商標分案申請什麽時候考慮?
1,不復審,自動分案,如果申請人對駁回部分不進行復審,商標的核準部分會自動進入初步審查公告程序,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只是時間比較慢。
2、復審,申請手工分案,申請人決定駁回復審申請,需要取得部分已經提前通過的商標證明,並提交駁回復審申請和劃界申請的密封材料;分案後,商標局將為分案後的初步審定申請生成新的申請號並予以公告。也就是說,通過的部分會提前進入初步通知程序,被駁回復審的部分會進入復審階段。
3、復審,不申請分案,如果申請人想反駁,回復復審,不打算申請分案,那麽已經通過復審的那部分商標不會進入初步審查公告期,而是在整個商標的復審結果出來之前進入後續的商標註冊程序。
以上是知識產權給大家帶來了什麽以及“如何提交商標駁回和分案申請?”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咨詢我們知識產權方面的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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