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跨類保護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基本事實
上海XX網絡有限公司擁有?XX?、?O.C.Tmami?、?OCTmami?壹些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公司核心商標為第1330964號?XX?商標,核準註冊號為1999 11.7,核準使用在第25類服裝產品上。
2012,壹批打印?XX(中國)有限公司?然後呢。XX?標有“XX乳酸鈣顆粒、XXDHA海藻油軟糖、XX葉酸復合維生素等”字樣的保健品。
XX公司對上述產品的商標授權人NZL(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什麽?XXOC...y?商標無效請求。
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爭議商標與引用商標已構成修改前《商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在類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標,應當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審判的要點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商標號指定使用的商品。1330964與第8585534號商標構成類似商品。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商標中指定使用的醫療營養食品、嬰兒食品、醫療營養食品、嬰兒奶粉等商品與引用商標中核準使用的服裝在功能、用途、銷售渠道、消費群體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不應認定為類似商品。被告判決爭議商標違反修改前《商標法》第二十八條,適用法律錯誤,予以撤銷。此外,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繼續審查爭議商標是否違反修改前《商標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專家評審
廣東昌浩律師事務所黃雪芬律師認為,根據《商標法》第13條第二款規定:申請註冊的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的商標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不僅要考慮兩個商標的標記是否相同或者近似,還要考慮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是否屬於不同的類別,請求保護的商標是否馳名。只有滿足所有條件,商標的跨類別保護才能成立。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當商標註冊國或使用國的主管機關認為某壹商標在該國已成為馳名商標,並已為有權享受本公約利益的人所擁有,而另壹商標構成該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或翻譯,使用在同壹種或類似商品上,並有可能造成混淆時,本聯盟各國依職權采取行動?在國內法允許的情況下?或者應有關當事人的請求,拒絕或者撤銷該另壹商標的註冊,並禁止使用。?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馳名商標是巴黎公約中沒有給予的。跨階級保護?折扣,但僅僅是為了?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禁止使用的註冊商標。
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不僅是巴黎公約的成員,也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簽署國。當然,上述規定適用於中國。所以在新修訂的商標法中,我國專門規定了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新《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復制、模仿或者翻譯的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該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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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跨類保護,參見《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在不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對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馳名商標可以納入嗎?跨階級保護?特殊保護,而不是馳名商標,達到壹定知名度後也可以得到相應的保護。但由於不同執法人員對相關商標的影響力和知名度的理解不同,非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因此,商標培育到壹定階段後,應盡快主動申請認定馳名商標。如果侵權行為已經發生,也可以在訴訟期間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相關商標只有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後,才能得到穩定的特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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