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上海大學法學學科的歷史,可追溯到始建於1978年的復旦大學分校政治系。1984年,復旦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學院等五所大學的分校合並組成原上海大學。原上海大學成立後,原復旦大學分校成為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系改稱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系。1993年,上海法律專科學校(與上海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兩校壹體)加入原上海大學,成立上海大學法學院,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系改稱為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1994年5月,上海工業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上海大學和上海科技高等專科學校合並組建現上海大學,並於同年9月成立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1998年10月,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與知識產權學院合並成為新知識產權學院。2004年,上海大學法學院青浦部分組建上海政法學院。2005年4月,上海大學對全校法學教育資源進行重組,組建了現上海大學法學院。1現有法學本科專業、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擁有法學壹級學科碩士點,招收11個專業的法學碩士研究生;擁有法律碩士學位授予點,招收全日制和在職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擁有知識產權管理和法律金融學2個博士學位授予點,招收兩個專業的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