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中國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過去僅分散見於《商標法》、《專利法》以及全國人大頒布的《關於懲治假冒註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1]?和《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2]?中,並沒有將其認定為獨立的犯罪類別。
基本概念
資料
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內容
侵犯知識產權罪包括: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銷售非法制造註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知識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 、商標權、著作權等。
犯罪
包括: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以及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