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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區省際通勤白名單應用指南

上海普陀區通勤者白名單系統實施方案

為進壹步加強來滬和返滬人員健康管理,保障不同省市通勤人員正常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根據市防治辦《關於進壹步明確來滬和返滬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區不同省市通勤人員白名單制度實施方案。

壹、白名單人員範圍

1.在本地區工作、居住在昆山或太倉的日常通勤者,包括本地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購物中心、超市、菜市場等商業場所的工作人員。

2.在昆山或太倉生活和工作的日常通勤者。

3.餐飲服務、洗浴、美容美發、室內健身、歌舞娛樂、遊藝廳、網吧、密室、棋牌室等場所不納入白名單。

二、白名單人員審批

1.個人申請。在本區工作的人申請通勤到單位,住在本區的人申請通勤到本村。申請人提交相關資料,登記信息。

2.單位驗證。單位或村居對申報材料和個人信息進行嚴格核實,單位對名單和材料進行核實匯總並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村居對名單和材料進行核實匯總並報街道鎮審核。

3.行業主管部門審核。行業主管部門或街鎮對單位或村提交的人員、材料名單進行嚴格審核、備案,並將審核匯總後的名單報區防治辦審批。

4.區防治辦公室審批。區防治辦對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的白名單進行審批。白名單將由區大數據及時上報至市大數據中心。

三、白名單人員管理

1.被列入通勤白名單的人員,每次進出上海都要有48小時內的陰性檢測證明。在上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市防疫規定,進行核試驗。重點行業從業人員應嚴格按照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進行核酸檢測。對不按規定落實防疫措施,導致疫情擴散的,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2.白名單人員的“代碼隨申請”、“地點代碼”等顯示界面不顯示“來滬後5天以內,回滬”的標註提示。

四、崗位職責和要求

長度落實相關單位、部門、鎮的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和主體責任。各行業、各鎮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管理責任,進壹步細化落實白名單措施,完善白名單及時報送機制,加強白名單動態管理和審核,做好與昆山、太倉的協調和各項防疫工作。

2.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相關企業、單位、場所白名單的上報和引導工作,加強通勤人員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加強宣傳引導,加強監督檢查,引導通勤人員遵守和落實衛生管理措施。

3.切實加強工作聯動。區交通委要嚴格落實“落地檢查”要求,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掃碼檢查,積極引導來滬和返滬人員在高速公路道口進行核酸采樣,把好“進城入口”。區衛健委要指導當地鄉鎮合理設置常態化核酸采樣點,滿足居民檢測需求。區大數據中心要加強與市大數據中心的工作對接,實時動態報送白名單人員信息。

以上措施根據疫情形勢和防控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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