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支付;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支付;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支付。
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支付0.5%。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繳納50元至100元。
4.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5.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綜上所述,辦理的案件不同,律師資質不同,收費標準也會有很大的波動,每個省也有自己的律師收費標準。案件受理費根據標的不同而不同,非財產案件也有不同的價格標準,知識產權案件和行政案件也是如此。
法律依據: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