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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侵權賠償金額

法律主觀性:

壹、侵權損害賠償的範圍

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傷害為前提。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的責任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傷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人身或其他權利受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阻礙,就可以要求行為人承擔這些責任;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的責任,僅以財產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責任,通常以侵害人身權或知識產權為前提。損害賠償責任可以以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為前提承擔,也可以以他人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承擔。

損害賠償的內容是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在其他形式的責任中,侵權人不存在向受害人支付金錢的問題;即使是實物支付,財產也應該屬於侵權人。在返還財產責任的形式上,侵權人返還被害人的財產,原屬被害人所有或者管理。

損害賠償責任受到各種因素的限制。其他形式的責任相對簡單,在實際承擔時容易操作。然而,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中更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

二、財產損害賠償的範圍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和財產的直接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救援(保險)和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和道路上及道路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草等。

3.修理。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和設施應當修復並恢復原狀。恢復以原地為主,盡可能恢復原狀,即功能、形態、價值沒有太大變化。

4.折扣補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無法修復,需要折價賠償。貼現時,應計算原值、原值的新舊市場價和殘值等因素進行貼現補償。

5、牲畜受傷但未失去利用價值,應以就地治療為主;喪失使用價值或因傷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6.實物補償。經雙方協商壹致,應以相同或相近種類和質量的實物進行補償。

第三,侵權賠償原則

公民、法人因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權損害賠償的原則主要包括四項原則:全部賠償原則、有限賠償原則、懲罰性賠償原則和公平原則。

1,全額賠償原則。即侵權人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的大小應以其侵權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為準,全部賠償。

(1)侵犯國家、集體或者公民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不動產本身的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

(3)侵犯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法人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的,受害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有限賠償原則。主要適用於壹些特殊的侵權損害賠償:

(1)國家損害賠償。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壹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對於公民人身傷害造成的誤工費損失,“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壹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為上壹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限額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其總額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每名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萬元,隨身行李損失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800元。

3.懲罰性賠償原則。主要適用於侵犯知識產權和產品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壹倍。

4、平衡原則。即在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範圍時,應當考慮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使賠償責任的確定更加公正、公平。

以上是為您介紹的關於侵權賠償範圍的相關法律內容。綜上所述,在法律上,公民、法人侵犯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到王法在線律師平臺進行咨詢,您的法律問題將由律師進行專業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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