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
4、全體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5、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對各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6、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7、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托書;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8、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夥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需要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
12、其他有關文件證書。
上海合夥企業辦理流程1、申請人到登記機關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涉及前置審批的,申請人在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後到審批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
3、申請人向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登記所需的申請材料,領取收件憑據;
4、登記機關在收件後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5、登記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申請人在10日內到登記機關註冊大廳領取營業執照。
合夥企業註冊:/hhq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