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
壹、人才自主創業有資助
——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人才,以及有3年以上研發和管理工作經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人才在我市創辦新興產業項目,經評審可享受30-200萬元壹次性資助,同時享受工作場所租金補助、稅費優惠、設備投入補助、貸款貼息等政策。(詳見《上虞市吸引領軍型人才及高層次人才創業和扶持引領型高新技術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海外高層次人才來虞創業,被評為紹興市“330海外英才計劃” A、B、C三類項目的,分別可享受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和兩年內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銀行貸款貼息,並享受稅費等其他優惠政策。(詳見《紹興市“330海外英才計劃”實施辦法》)
——虞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可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並給予2年5萬元內貸款貼息;新從事種養業的按承包面積、經營規模,可享受3—5萬元的壹次性補助。(詳見《關於鼓勵虞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回鄉就業創業的政策意見》)
二、人才來虞工作有補助
——2009年7月14日起,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以上人才,地(市)級以上特級專家、領軍人才、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等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到我市企業工作,五年內可享受每年0.5—2萬元補助,年度個人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三年內按50%給予獎勵。經批準到我市企業博士後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後,可享受每年1萬元的生活費補助。(詳見《關於鼓勵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若幹政策意見》)
——2011年2月起,虞籍國家“211工程”高校本科畢業生到我市企業工作壹年後可享受壹次性5000元補助。(詳見《關於鼓勵虞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回鄉就業創業的政策意見》)
三、人才創新提升有獎勵
——2009年7月14日起,各類人才新評為上虞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上虞市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上虞市“十佳高技能人才”等以上榮譽或入選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等重點人才工程培養對象的,可享受壹次性0.3—5萬元獎勵。
——2009年7月14日起,企業經營者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及以上學歷培訓,獲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的可享受壹次性1萬元、0.3萬元的獎勵。
——企業和社會從業人員參加勞動技能培訓,並通過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考核鑒定和綜合評審,取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享受壹次性500元、1200元、2000元培訓補助。
(詳見《關於鼓勵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若幹政策意見》)
四、人才購房租房有補貼
——2011年2月起,企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或獲得上虞市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以上榮譽的人才新購商品住房,按五種類別分別享受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壹次性補貼。
——2011年2月起,企業全日制高校本科學歷以上或獲得上虞市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以上榮譽、在上虞市內無個人房產的人才,在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範圍內租住商品住房的,按六種類別分別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補貼,其他區域租住商品住房的,按60%標準補助。
(詳見《上虞市人才住房補助暫行辦法》)
五、人才子女就學有保障
——省級以上特級專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學術帶頭人,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和第壹、二層次培養對象,紹興市高級專家,以及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人才、海外高層次人才等,其子女入學時,享受“按需擇學”政策,根據其要求安排優質學校入學,免收擇校費。
——企業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人才,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以及地(市)級和上虞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和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等,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時,享受“城區就學”政策,由市教體局統籌安排城區學校入學。
——企業引進的大專以上學歷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者、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者,沒有個人產權住宅的,可在企業產權房中辦理落戶,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時,按照就近原則安排入學;未落戶的可按規定辦理《浙江省居住證》,其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時,享受“指定入學”政策,由市教體局或鄉鎮(街道)指定鄉鎮級學校入學。
六、企業開發人才有支持
——2009年7月14日起,企業每出資培養1名博士生、碩士生,分別可享受1萬元、0.5萬元補助。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和國家級、省級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分別可享受壹次性20萬元、8萬元、4萬元補助。企業創新團隊被評為省級和地(市)級技術創新團隊的,分別享受5萬元、2萬元科研經費補助。(詳見《關於鼓勵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若幹政策意見》)
——2009年7月14日起,企業實施經國家外國專家局或省外國專家局批準的聘請外國專家項目,在享受國家資助的基礎上,再按1:1的標準給予企業匹配資助;經國家外國專家局或省外國專家局批準,但不資助的聘請外國專家項目,可享受2—2.5萬元資助。(詳見《關於鼓勵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若幹政策意見》)
——企業引進虞籍高校畢業生,可按每人2000元標準享受補助,三年內可按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4800元定額標準依次扣減相關規費。(詳見《關於鼓勵虞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