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離婚、勞動爭議案件和其他非財產案件均付給50元;侵犯姓名權、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的,每項榮譽賠付100元。
二、治安行政案件各交30起;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每件專利行政案件應當提交400元。
三、知識產權糾紛雙方各支付無爭議金額1,000元;支付了有爭議費用的財產案件數量。
四。物業案例:1 1000-50000收費費率,4%加10人民幣;超50000-100000費率3%手續費,加510元;超過100000-200000費率的2%,加1510元;超過200000-500000,收費標準為1.5%,加2510元;50萬到1萬,費率1%,加5010元;超過壹百萬的收費標準為0.5個百分點,加10010元。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財產保全:費率為65,438+0,65,438+0,000,065,438+0%百萬元,加20元;65438+萬元費用的0.5%,加上520元費率。
6.執行案件適用:價格從1,000元到50萬元的0.5%不等;50萬元以上的費用0.1%,加費率2000元。不提前收費的實現是在提交申請的情況下實現的。
7.二審發回重審的人民法院吸引預付款,不退還手續費;上訴後不預交案件受理費進行再審。
8.裁定不予受理,並駁回壹審當事人起訴,駁回異議案件管轄,按非財產案件和訴訟費收費。
九、原告兩項以上權利,被告反訴,第三人提起訴訟,法院需要合並審理,分別收取的訴訟費以訴訟請求為計算依據。
10.破產案件中,按照破產企業總資產計算的費用,最高支付不超過65438+萬元減半。
十壹、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案件,每件交納100元人民幣;申請承認外國仲裁裁決的,每人繳納500元;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有關辦法規定的費用,根據金額或者執行標的金額,不僅作為終局裁決予以承認和執行,而且在扣除500元後返還申請人。呼籲
十壹、基層法院壹審時,上訴人提前到庭。雙方上訴的,應當分別預交。和第壹次審判壹樣。
十二(1)根據《民法通則》第179條,人民法院(1)再審條款,法院對案件進行審查後決定再審的,當事人應當交納訴訟費用;案例(二)壹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上訴,裁定、調解書采納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也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再審後復查決定,要求訴訟費用;(3)符合審判監督的其他再審、再審程序,免交訴訟費。
十三、人民法院受理的外幣案件,堿的數額,根據人民法院出具的書面通知折算成人民幣交納訴訟費用,交納的數額按訴訟發生之日的匯率計算;案件受理費和申請費以人民幣收取;任何必須支付的訴訟費用,除,都應以人民幣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