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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的準據法是什麽?

涉外法律適用的法律:

1.當事人可以依法明確選擇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有強制性規定的,直接適用強制性規定。

3.適用外國法律會損害中國人民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涉外民事關系適用外國法律,國內不同地區實行不同法律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地區的法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二條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施行前發生的涉外民事關系,人民法院應當確定適用法律;如果當時法律沒有規定,可以參照涉外民事關系適用法律的規定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三條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與其他法律對同壹涉外民事關系的規定不壹致的,適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的規定,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沒有規定,其他法律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四條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涉及國際條約適用的, 人民法院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比爾·勞》第九十五條第壹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第壹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壹百八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適用。 然而,在知識產權領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五條涉外民事關系法的適用涉及國際慣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二條第三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五條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選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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