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攝影作品的登記申請者應當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所有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申請的單位是省壹級和國家版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
2、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應出示身份證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照片)以及《權利保證書》,填寫作品登記表,並繳納登記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該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品登記工作。
3、登記作品經作品的登記機關核查後,由作品的登記機關發給作品登記證。登記機關的核查期限為壹個月,該核查期限自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登記材料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五條 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導演、編劇、作詞、作曲、攝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制作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電影、電視、錄像作品中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