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的由來?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是我國專業學位的壹種,是在借鑒美國、歐洲等國家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國情和教育實際而建立起來的。目前我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類似於美國的J.D(Juris Doctor),但兩者在內涵和層次上又不同,美國的J.D主要是培養律師的,而且在層次上屬於Doctor(博士);我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的對象比較寬泛,涉及律師、法官、檢察官以及法律服務、法律監督和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專門人才,在層次上屬於Master(碩士)。根據這種情況,為了叫法上的方便和國際交流的需要,借鑒MBA的做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對應名稱為Juris Master,簡稱J.M。
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特點?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它的特點是:
第壹,它是壹種專業學位。它雖然與法學碩士學位處於同壹層次、同壹規格,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中級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的專門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為職業領域的,或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或公***管理碩士學位(MPA)等其他職業領域的專業學位。
第三,它是壹種高層次的學位。這是因為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就是以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為基準。要達到"實踐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的任職要求"。這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高層次的、即達到碩士研究生水平的壹種學位。
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的區別?
我國的高層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主要培養面向法律教學、科研和實務部門的專門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只招收非法律專業本科生(含同等學力者),不再劃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的通用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處在同壹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後者是學術型、專業型高級法律人才。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教學、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學位教育來培養,法學碩士學位將逐漸減少,最終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並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作為壹種承上啟下的學位,壹方面為法律實務部門輸送人才,另壹方面也將為法學博士學位教育提供寬廣的生源基礎。
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招生院校有那些?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創始於九十年代中期,是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與國際法律教育接軌,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設立的。 199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八所高校首批試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到2004年國家已批準39所高校有權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它們是:
1996年批準的第壹批: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1997年批準的第二批: 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學院。
1998年批準的第三批: 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年批準的第四批: 清華大學、遼寧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雲南大學。
2003年批準的第五批: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學、煙臺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湖南大學、海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
五、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種類有那些?
目前,我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包括兩種。
第壹種是參加每年壹月份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的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者);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100分)、外語(100分)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分)和綜合課(150)分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非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委培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有全日制脫產學習和在職不脫產學習,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參加每年十月份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即"五部委法碩"),招生對象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45歲以下的法律實踐部門在職人員;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語、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考試大綱》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錄取後全部是委托培養,采取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兼讀等多種方式學習,畢業時只獲碩士學位證書。
六、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如何報名?
每年壹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本科同等學力考生壹般要求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畢業後工作兩年(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兩年以上,有些院校對同等學力考生還附加壹些其他條件,具體可參看當年的招生簡章。根據教育部規定,下列專業的本(專)科畢業生,不得報考法律碩士。
1.法學
2.經濟法
3.國際法
4.國際經濟法
5.勞動改造法
6.商法
7.公證
8.法律事務
9.行政法
10.律師
11.涉外經濟與法律
12.知識產權法
13.刑事法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與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相同。壹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報名,考生可直接到所報學校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現在,許多招生學校開展了網上報名,方便了廣大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的考生,可同時報聯考院校中的兩所高校,分數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線後,第壹誌願未被錄取,第二誌願仍有可能被調劑錄取。
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的初試和復試?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有四門考試科目:政治100分、外語100分,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專業基礎課(含刑法學75分和民法學75分)、綜合課(含法理學60分、憲法學50分、中國法制史40分)使用全國聯考試卷。考試時間壹般為每年的壹月下旬,考試地點壹般與報名地點相同。考試範圍是:政治、外語的依據教育部制定的全國統考考試大綱,專業基礎課、綜合課依據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
初試結束後,參加復試的分數線由教育部統壹制定。2000年是往屆考生325分以上,應屆考生330分以上;2001年是往屆考生340分以上,應屆考生345分以上;2002年是往屆考生340分以上,應屆考生345分以上。2003年是往屆考生320分以上,應屆考生325分以上。對於西部地區的考生,每年的復試分數線要降低5分左右。
從2003年開始,各招生院校加大了復試的力度,原則上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數,應為本校招生規模的120%左右,從而提高了復試的有效性。對於同等學力考生,復試還需進行筆試,科目壹般不少於2門,考試時間每門3小時,試卷滿分100分,而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八、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錄取類別?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包括:
1.計劃內非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學生選報誌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2.計劃內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招生時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
3.計劃外委托培養:招生時委托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委托培養合同,不轉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培養經費由委托單位承擔,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委托單位工作。
4.計劃外自籌經費:招生時學生和學校簽訂合同,培養經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將轉入學校,畢業後由學生選報誌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收費標準各校有所不同,壹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九、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教學安排?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校學習的特點是:
(1)以課程學習研究為主,在課程學習期間,不分專業,開設法理學、刑法學、民法學等各門法律課程和相關課程。課程講授註重實務性、應用性,兼顧全面,突出重點。
(2)在碩士論文寫作階段,研究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條件,選擇有關專業的論文題目進行寫作,論文要求突出應用性,並由相應專業的導師進行指導。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作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壹級學科設置,采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於45學分。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並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背景有所側重,字數壹般不少於2萬字。
十、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畢業擇業?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後主要從事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企業管理等實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和國檢察官法》的規定,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擔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均應當具備法律專業碩士學位以上文化程度。
另外,有相當多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後,考取了法學博士研究生。因此,對於廣大非法律專業考生來說,考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是在高起點上直接從事法律工作或進壹步深造的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