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2.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並購,或者通過五年以上獨家許可,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符合下列量化要求之壹:
1,2項以上發明或植物新品種;
2、6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
3.不單純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方法研究開發獲得的設計)或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項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範圍;
四、企業從事研究開發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R&D費用總額(實際經營期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上壹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金額應根據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實際金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R&D費用總額。)
六、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同期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選擇微科技,微科技以咨詢的方式提供科技服務、科技咨詢、知識產權等資源、資源信息整合和網絡服務,通過系統化的規劃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實現系統化的科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