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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號和專利號有什麽區別?

法律解析:專利號是授予專利權時給出的編號,是壹種貢獻號。投稿號是各工業產權局在公開發表專利文件(包括公開發表和僅閱讀、復制)時編制的序號。

專利號和申請號的區別:

申請號:當專利申請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時,國家知識產權局給出了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和專利申請號。

專利號:專利申請人取得專利權後,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上的專利號為:ZL(專利首字母)+申請號。如果專利正在申請中,但在申請號前加了ZL字母(使消費者誤以為是授權專利),則屬於假冒專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

專利號的特點:排他性,簡單來說就是在壹定時期內(專利權有效期內)和壹定區域內(法定管轄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區域化。地域性是指專利權是壹種有地域範圍限制的權利,它只在法定管轄範圍內有效。時效性是指專利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有效。專利權有效保護期屆滿後,專利權人享有的專利權將自動喪失,壹般不得續期。

專利號的作用:差異化作用:可以將其他企業的同類產品與自己的產品區分開來,避免消費者混淆;警示功能:由於專利受國家法律保護,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復制出售;廣告功能:消費者通常認為標有專利標記或專利號的產品在技術性能和使用功能上優於同類傳統產品,因此會信任產品的質量,從而擴大產品的市場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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