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廣東省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
培養目標:培養具有堅實的法學基礎理論,系統掌握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了解國內外法學理論發展及國內立法動態,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能較熟練地運用有關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從事各類法律工作的專業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專門開設《司法實務技能提升課程》,同時在深圳市各級公檢法系統、政府機關法務與公***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務部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進行為期12周的法律專業實習。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社會工作
培養目標:培養具有基本社會工作理論和知識,熟練的社會工作技能和很強的社會工作實踐能力,能在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區和其他社會福利、服務和公益團體等機構從事社會政策研究、社會行政管理、社區發展與管理、社會服務、法律咨詢和調解、心理咨詢等工作的中、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社會學概論、西方社會學理論、社會調查研究方法、社會心理學、社會統計學、社會問題、社會工作概論、社會政策、社會福利與保障、犯罪社會學、法律社會學、心理咨詢與治療、社會工作價值與理念、個案工作、社區工作、青少年社會工作、老年社會工作、殘疾人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企業社會工作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在深圳、香港等地的社會工作機構進行為期16周的專業實習。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