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深圳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不含海外):
經用人單位綜合評價達到相應層級水平,且符合下列人才認定標準之壹者,可經單位提出相應層次的人才認定申請。壹、傑出人才認定標準(壹)諾貝爾獎獲得者(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經濟學獎)。
(二)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三)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四)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麥、挪威、芬蘭、比利時、瑞士、奧地利、荷蘭、澳大利亞、新西蘭、俄羅斯、新加坡、韓國、西班牙、印度、烏克蘭、以色列國家最高學術權威機構會員(壹般為member或fellow,統壹翻譯為“院士”,見中國科學院國際合作局網站。二、國家級領軍人才認定標準(壹)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吳階平醫學獎;國醫大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長江學者成就獎;
(二)近5年,獲得以下獎項者: 1.國家自然科學獎壹等獎,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前3名; 2.國家技術發明獎壹等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前3名; 3.國家科技進步獎壹等獎前5名; 4.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前3名; 5.中國青年科學家獎; 6.“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榮譽稱號; 7.中國專利金獎前2名(須為專利發明人及設計人); 8.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創意金獎人物獎; 9.孫冶方經濟科學獎著作獎、論文獎前2名。 (三)近5年,擔任以下職務者: 1.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家組組長、副組長;項目(課題)組長,且項目(課題)通過驗收; 2.國家科技支撐(攻關)計劃項目負責人; 3.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承擔研究任務的項目專家組成員; 4.國家“863計劃”領域主題專家組組長、副組長、召集人; 5.國家實驗室主任、副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主任; 6.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7.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四)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含外籍)”資助的項目主持人,完成該基金所資助課題研究,且取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項目結題通知者; (五)近5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基金”資助的項目主持人,完成該基金所資助課題研究,且取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項目結題通知者; (六)近5年,在Nature或Science上以第壹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者; (七)近5年,直接培養出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冠軍的主教練員; (八)近5年,獲得“中華技能大獎”榮譽稱號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三、地方級領軍人才認定標準(壹)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含副省級市)級以上優秀專家;省工藝美術大師;省名中醫稱號獲得者;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二)近5年,獲得以下獎項者: 1.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前5名; 2.省、部、軍隊、國防科學技術獎壹等獎前3名、省、部、軍隊、國防技術發明獎壹等獎前3名,省、部、軍隊、國防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前5名、壹等獎前3名; 3.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4.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壹等獎前2名; 5.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6.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壹等獎第1名; 7.“全國德藝雙馨電視藝術工作者”(百佳電視藝術工作者)榮譽稱號; 8.長江韜奮獎; 9.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壹工程”獎單項獎(含子項5個:文藝類圖書、電影、電視劇片、戲劇、歌曲)主要作者(含編劇、導演)和主要演員前3名; 10.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單項獎(文華劇作獎、文華導演獎、文華編導獎、文華音樂創作獎、文華舞臺美術獎、文華表演獎)壹等獎、二等獎第1名; 11.中國廣播影視大獎(子項2個: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主要作者(含編劇)、導演和主要演員前3名; 12.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廣播播音員主持人獎、電視播音員主持人獎); 13.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省專利獎金獎前2名(須為專利發明人 或設計人); 14.中國服裝設計金頂獎; 15.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特等獎、壹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16.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科學技術獎壹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17.中國通信學會科學技術獎壹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18.中國IT年度人物獎; 19.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市長獎; 20.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壹等獎第1名; 21.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人才獎終身成就獎、傑出人才獎; 22.鵬城傑出人才獎; 23.中國出版政府獎優秀出版人物獎; 24.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傑出青年; 25.南粵功勛獎; 26.南粵創新獎; 27.中華醫學會科學技術獎、中華預防醫學會科學技術獎、中華護理學會科學技術獎、中華口腔醫學會科學技術獎、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科學技術獎壹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三)近5年,擔任以下職務者: 1.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家組成員;項目(課題)第壹副組長、分課題組長,且項目(課題)通過驗收; 2.國家科技支撐(攻關)計劃課題第壹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3.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課題組第壹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4.國家“863計劃”主題項目或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國家“863計劃”專題組組長、副組長,且專題通過驗收; 5.“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重大項目第壹負責人,且項目通過驗收; 6.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中方項目第壹負責人,且完成項目通過驗收; 7.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學術(技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 8.省、部(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省、部工程實驗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含籌建1年以上項目)(每項僅可申報1人); 9.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優秀成果項目第壹負責人; 10.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1.珠江學者特聘教授; 12.深圳市“鵬城學者”長期特聘教授; 13.文化部優秀專家; 14.國家精品課程負責人; 15.高等院校國家重點學科帶頭人; 16.在任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研發機構第壹負責人(每個單位僅可申報1人)。 (四)近5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或“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項目第壹負責人,且項目通過結題驗收; (五)近5年,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人選; (六)近5年,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 (七)近5年,入選中宣部“四個壹批”人才; (八)近5年,廣東省委宣傳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壹層次培養對象; (九)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國家重點學科博士生導師,且來深高校擔任博士生導師者; (十)近5年,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國家級培養對象; (十壹)近5年,全國名校長、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號獲得者; (十二)近5年,直接培養出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第二、三名運動員的主教練員; (十三)近5年,培訓2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後4年內取得奧運會冠軍的主教練員; (十四)獲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或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資格證書且正受聘我市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深圳註冊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經營性總部金融企業或壹級分支機構擔任公司副職以上高管人員、首席分析師者(或首席經濟學家)2年以上者(每個單位5年內可申報1人;如已認定人才任期未滿且離職的,該單位可在其離職1年後,另行申報1人); (十五)近5年,連續3年獲得《新財富》“最佳分析師”(行業排名前2名,研究小組前2名)者; (十六)近5年,“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獲獎金額排名居本行業獲獎人員前5%的副總經理級別及以上者; (十七)近5年,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重要方向項目負責人,且項目通過驗收; (十八)近5年,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主任,任期內考核結果為合格者; (十九)近5年,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學科)(含籌建1年以上項目)帶頭人;近5年,評選為深圳市I類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且在省部級或以上醫學類重點學科(專科)擔任主要負責人(帶頭人); (二十)近5年,廣東省引進創新科研團隊帶頭人; (二十壹)近5年,廣東省引進領軍人才; (二十二)近5年,獲得特級教師稱號,且擔任下列職務之壹者:深圳市基礎教育系統“名師工程”名校長、名教師、深圳市中小學名校長工作室、名師工作室、教科研專家工作室主持人; (二十三)獲得北美精算師、英國精算師、澳洲精算師或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且正受聘我市保險公司法人機構擔任總精算師或精算責任人者(每個單位5年內僅可申報1人); (二十四)近5年,經國家、廣東省確認由深圳市輸送並代表國家參賽,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個人項目第1至3名次的現役運動員; (二十五)近5年,獲得‘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二十六)近5年來,在深圳註冊,同壹年度名列清科中國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國最佳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前20名機構的核心投資決策團隊主要負責人,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近五年獲得清科、投中評選為優秀創業投資家; 2.近五年壹直擔任國家創投協會理事、秘書長、會長; 3.近五年壹直擔任深圳市創投同業公會副會長、會長。 (以上每個單位5年內限申報1人,並與後備級同類條款“核心投資決策團隊成員”同時申報)四、後備級人才認定標準(壹)深圳市工藝美術大師;深圳市名中醫、優秀中醫;深圳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主持人。
(二)近5年,獲得以下獎項者: 1.省、部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前3名;省、部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前3名;省、部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前3名; 2.省廳級科學技術獎壹等獎第1名; 3.市(地級市以上)科學技術發明獎壹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壹等獎第1名; 4.深圳市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壹等獎第壹完成人,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第1名; 5.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第1名; 6.省級優秀教學成果壹等獎第1名; 7.深圳市教育教學科研優秀成果特等獎第1名; 8.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9.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第1名; 10.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壹工程”獎單項獎第1名; 11.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單項獎(文華劇作獎、文華導演獎、文華編導獎、文華音樂創作獎、文華舞臺美術獎、文華表演獎)三等獎第1名;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分項獎文華藝術院校獎壹等獎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賽、民族樂器演奏比賽、小提琴演奏比賽); 12.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群星獎”優秀節目獎獲獎人第1名(舞蹈、戲劇、曲藝類的編導或主要表演者,音樂類作曲者,美術、書法、攝影類作者); 13.文聯獎(須為個人獲得)(子項12個:中國戲劇獎、大眾電影百花獎、電影金雞獎、音樂金鐘獎、全國美術展覽獎、曲藝牡丹獎、書法蘭亭獎、雜技金菊獎、攝影金像獎、民間文藝山花獎、電視金鷹獎、舞蹈荷花獎)最高等級獎第1完成人; 14.省專利獎優秀獎第1名(須為專利發明人及設計人); 15.中國十佳服裝設計師; 16.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7.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8.中國通信學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9.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人才獎特別貢獻獎; 20.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