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到經濟社會各領域,提升實體經濟的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施工具的更加廣泛的經濟發展新形態。
“互聯網+”是兩化融合的升級版。它把互聯網作為當前信息化發展的核心特征,提煉出來,與工業、商業、金融等服務充分融合。關鍵是創新,只有創新才能讓這個+真正有價值有意義。正因為如此,“互聯網+”被認為是創新2.0下互聯網發展的新形態和新業態,是知識社會創新2.0推動的經濟社會發展進化的新形態。
壹般來說,“互聯網+”就是“互聯網+中的各種傳統行業”,但這不是兩者的簡單結合,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術和互聯網平臺,將互聯網與傳統行業深度融合,創造新的發展生態。
主要特征
互聯網+有七個特點:
首先是跨界融合。+意味著跨界,改變,開放,重塑融合。敢於跨界,創新的基礎會更紮實;
只有實現了融合與合作,才能實現群體智能,從R&D到產業化的路徑才會更加垂直。
融合本身也是指身份的融合,客戶消費轉化為投資,合作夥伴參與創新等等。
二是創新驅動。中國粗放的資源驅動型增長方式早已難以為繼,必須向創新驅動發展的正確道路轉變。
三是重塑結構。信息革命、全球化和互聯網打破了原有的社會結構、經濟結構、地理結構和文化結構。
權力、議事規則、話語權都在不斷變化。互聯網加社會治理和虛擬社會治理會有很大的不同。
第四是尊重人性。人性的光輝是推動科技進步、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繁榮的最根本力量。
互聯網的力量來自於對人性的最大尊重,對人類經驗的敬畏,對人的創造力的重視。比如UGC,比如參與式營銷,比如共享經濟。
五是開放生態。關於互聯網+,生態是壹個很重要的特征,生態本身就是開放的。我們推動互聯網+,
其中壹個重要的方向就是要化解過去制約創新的環節,把孤島式的創新連接起來,讓R&D由人性決定的市場來驅動,讓企業家和辛勤勞動者有實現價值的機會。
六是連接壹切。連接是有層次的,連接的方式不同,連接的價值也大相徑庭,但連接壹切是互聯網+的目標。
第七,法制經濟。互聯網+是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上的法律經濟,更註重創新的法律保護。
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有所增加,世界範圍內對虛擬經濟的法律保護更趨於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