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經濟又稱地下經濟,是國民經濟的壹部分。壹般認為,國民經濟可以分為兩部分:正規經濟和灰色經濟。灰色經濟包括壹切創造價值的經濟活動,但不計入國民經濟決算,即不計入官方公布的國民生產總值。國民經濟中真正的價值創造並沒有因為灰色經濟而得到充分體現。不計入價值創造的灰色經濟可以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按照國民經濟決算的標準根本不應該計入計算的價值創造,壹部分是應該計入決算的價值創造,但由於各種原因(如隱瞞等)沒有計入。前者的典型代表是所謂的自給自足經濟,後者指的是所謂的地下經濟。自給自足的活動,如:鄰居的幫助,家政服務和園藝,私人救濟組織(誌願者組織)的自願無償勞動和個人社會福利工作。地下領域的活動涉及非法勞工、走私、逃稅等等。這些名單顯示,自給自足的活動壹般是合法的,地下活動大多是非法的。
我們的社會背景是什麽?這和我們的世界觀有關。分配領域有灰色收入,國家政策有灰色地帶,民眾情緒有灰色情緒。如果打不過權力,可以做灰色解讀。現在在聽彭芳的歌《灰色空間》,“原來現實世界只有灰色”。什麽是灰色調?政治上混淆明暗、是非,經濟上渾水摸魚,但生活態度不思進取。
中國的灰色經濟
灰色經濟通常被認為是貧窮國家邊緣地區的現象,比如泰國農村沿街叫賣的小販。其實這是壹種誤解。雖然在貧窮國家,灰色經濟占國民產出的份額更大,但它在富裕國家和貧窮國家都存在。最近的壹些研究表明,灰色經濟正在逐漸增長。壹些研究甚至認為灰色經濟的存在可能會減緩發展中國家的整體經濟增長。
從地下經濟的特點來看,任何壹個國家的地下經濟規模都是難以衡量的。兩年前,壹位專門的學者費力地討論了如何衡量地下經濟的規模。這位學者是利茲開普勒大學的Friedrich Schneider。有兩種基本方法。第壹種是直接法,即直接問人是否偷稅,或者查個人稅務審計結果。但是人們壹般不承認偷稅漏稅,稅務監管者壹般也不會從大量人群中抽取樣本進行檢查。所以第二種方法,間接法,更實用。比如將現金交易或用電量的數據與官方公布的經濟總量數據進行對比。如果現金或電力使用量的增長遠高於經濟總量的增長,或多或少說明灰色經濟在經濟總量中的份額在上升。
比如,2003年中國GDP增長9.1%,而全國用電量增長15.3%,遠高於經濟增速,用電緊張局面仍未緩解。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電力增長率與GDP增長率之比(即電力彈性系數)大致為1。中國的電荒壹方面是因為經濟結構的變化,另壹方面也說明了地下經濟的普遍存在。
利用類似的技術,施耐德先生估計,在2000年,發展中國家灰色經濟的比例已經占到官方GDP的465,438+0%。在贊比亞,這壹比例達到60%。在巴西和土耳其,大約壹半的非農業工人受雇於“非正規”經濟部門。在OECD國家,灰色經濟的比重要低得多,但也不容忽視,占經濟總量的18%。
灰色經濟大量存在,存在的原因很清楚,因為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經濟活動有很多好處。首先,不要申報收入,這樣可以規避所得稅。其次,不交社保降低了用人單位勞動工資的成本來充實自己的腰包,因為社保通常從稅後收入和工資單中拿走很大壹部分。此外,雇主還可以從減少勞動保護、環境保護和員工健康保險的支出中節省壹筆錢,更不用說知識產權的問題了。
的確,在各國的比較研究中,壹個國家的稅法越復雜,監管成本就越昂貴,其地下經濟占GDP的比重就越高。這解釋了為什麽西班牙、希臘、意大利和比利時的地下經濟份額很大,而美國、加拿大和瑞士的地下經濟份額相對較小。近年來,壹些貧窮國家的地下交易呈上升趨勢,這大多是因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實施了嚴格的援助項目,增加了稅收,從而使壹些企業家隱形。
幾乎所有關於灰色經濟的文獻都認為,稅收和社會福利保障支出的增加是灰色經濟增長的主要原因。因為稅收影響了人們對工作和休閑的選擇,也刺激了灰色經濟的勞動力供給。勞動力總成本與實際稅後收入的差距越大,就越有動力逃避這種差距,在灰色經濟中工作。這些差距主要體現在社會福利保障支出和稅收總負擔上。按照我國現行稅法,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800元,而800元與我國大城市的最低消費水平相差不遠。這些不合理的規定導致中國到處都存在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保的現象。
加強政府監管也會導致灰色經濟的增加,因為政府監管通常會導致勞動力成本的增加,而勞動力成本通常會轉嫁到個人身上,從而促使個人選擇從事灰色經濟活動。
灰色經濟的膨脹意味著政府收入的流失,導致政府產品的短缺,政府收入的短缺又進壹步導致公司和個人稅率的提高,從而進壹步刺激灰色經濟的繁榮。
擴大稅基、降低稅率和加強執法將有所幫助。法雷爾認為,如果土耳其政府成功地將增值稅的征收範圍從64%提高到90%,那麽增值稅的稅率可以從18%降低到13%,稅收不會減少。如果稅率居高不下,被發現偷稅漏稅的概率較低,那麽灰色經濟行為將無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