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大學裏發生過涉及剽竊的事例。剽竊被美國自然基金會自然和工程學辦公室將其定義為“將他人的思想,方法,結果占為己有,或者沒有使用適當言語說明,包括那些通過偷偷查看他人研究設想或者手稿的行為。”剽竊從根本上說是壹項有關知識產權的問題,詞句代表著思想,這也是壹種知識產權的形式,而且為表達它們的人所擁有。所以,抄襲他人或者其他群體的措辭,句子,段落,甚至整篇文章是都是不可接受的。 如果確實必須用另外的人的話才能準確充分地傳達所表述的思想,那麽妳必須做以下兩件事: 將所有有來源出處的詞句標上引用標記 在妳的參考文獻部分列出原始著作及其原始出處 無知並不是剽竊的正當理由 有時學生會無意識地犯了剽竊的錯誤。當人們讀到某樣東西但是不知道他們所讀的使他們在以後因為這個而改變了自己的語言時,很多人通常會犯錯。不幸的是,之後就無法回頭了。很多人忘了摘抄在筆記本上的東西並不是他們自己的。在這種情況下,無知不是剽竊的正當借口。壹個好的想法是在寫東西的時候盡量用自己的語言來組織。如果妳不了解某個東西但是壹定要用作者的話來描述,這時要給它們註上引用標記,這樣妳就能知道那些不是妳自己的,然後在後面做參考資料時也不會忘記註明其原始出處,這樣妳就不會在以後為確定其最初來源而苦惱了。 如何避免被指責為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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