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z源於對專利的研究。
TRIZ意譯為發明問題的解決理論。
專利在知識產權中,主要有下面三重意思:
第壹,專利權,意思是專利權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請,經過法定機關審核批準後,在壹定時期內享有的獨占使用自己的發明創造的權利。
在這重意思下,強調的是權利,是壹種專有權,具有獨占性、排他性,他人未經授權,無權實施自己享有的專利;
第二,專利技術。
也就是專利法所保護的發明創造,指的是受國家認可的,並且在公開的基礎上受到法律保護的,具有獨創性的專有技術、發明創造;
第三,專利證書、專利文獻。
意思是由專利局頒發,能夠確認申請人對自己的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的公文證書,或者是具體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專利文獻。
是壹種具體的物質文件。
《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