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申請到授權的過程中會公開兩次,初審合格後(滿18個月)會公布壹次,授權時會公告壹次。公布的時候是公開文本(專利文獻代碼最後壹位是A),授權公告的時候是授權公告文本(專利文獻代碼最後壹位是B)。
授權公告文本壹般可以在各專利檢索網站下載。另外專利證書所附的也是授權公告文本。
2、專利證書第二頁是授權公告文本的扉頁,記載的是該專利的著錄項目信息(比如申請日、申請號、文獻號、分類號、申請人、發明人、摘要、摘要附圖等)
3、關於專利登記簿副本
專利登記簿是專利授權以後建立的,其內容包括:專利權的授予,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移,保密專利的解密,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專利權的終止,專利權的恢復,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及其解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以及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國籍、地址的變更。
授予專利權時,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內容是壹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專利權授予之後,專利的法律狀態的變更僅在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由此導致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內容不壹致的,以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的法律狀態為準。
專利登記簿副本依據專利登記簿制作。專利權授予公告之後,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請求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
請求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的,應當提交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有下載),通過郵局掛號信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初審流程部發文處即可。(從寄出請求書到收到登記簿副本大概要20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