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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知識產權?我國的CRH總是說“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作何理解!?

知識產權的定義 對象與性質?

知識產權也叫"無形產權" 從廣義上講 也就是<<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中所劃的範圍(這是壹種原則劃法,爭議頗多,可參照92年東京大會的劃法) 從狹義上講 則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兩部分 根據我國有關知識產權法律規定 我國的知識產權類型主要包括著作權 商標權和專利權等權利類型

知識產權的對象是"知識" 知識產權的性質包括 1無形 2專有性 3地域性 4時間性 4可復制性 我給出三個知識產權定義的版本,

知識產權定義1.0、2.0、3.0。1.0的版本就是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的定義。它把知識產權定義為兩個部分,壹部分是版權,另外壹個部分是工業產權。

所謂版權就是著作權,現在在我們中國在我們國家的法律當中,兩個詞同時使用,叫版權也叫著作權。我參與過多項知識產權的立法,或者叫著作權或者版權,國內主張這個權利叫版權和著作權的人數差不多,每次討論的時候,協調壹致,所以我們現在民法通則講著作權(版權)。

我們國家《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和版權是同壹個東西,所以中國的法律叫《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管理著作權的機關叫國家版權局,但是有壹點要清楚,版權不是出版權,而是指著作權。工業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和制止不正當競爭。“巴黎公約”和“伯爾尼公約”定義是傳統的定義,同時是基礎的定義,它是其他公約采納並且作為基本原則的定義。

知識產權定義的2.0版本是指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也就是WIPO所做的定義。這個定義規定知識產權包括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錄音和廣播的演出,這只是指與著作權有關的出版者音像制品的制作者、藝術表演者的權力。第三,在人類壹切活動中的發明是指專利。第四,科學發現。

第五,外形設計,工藝品的外觀設計。第六,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和牌號,這是講商標和品牌。第七,制止不正當競爭。第八,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其他壹切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 這個定義的版本是我在科技部工作期間,參與知識產權活動比較喜歡的壹個定義,為什麽呢?它是涵蓋面最廣,對知識產權未來的發展留下足夠空間的包容性最大的定義。因為它裏面有兩項是“巴黎公約我”定義裏沒有的,壹是科學發現,盡管到目前為止,在我們國家和世界主要國家立法當中還沒有“科學發現法”,但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已經給它留好了位置。第二,還有壹個大口袋,就是最後壹項,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其它壹切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

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每過壹段時間要進行壹段討論,要修訂,其中修訂進去的就是把目前法律當中還沒有保護的來自知識的權利補充進去,所以中國同其它國家關於科技合作知識產權的協議當中,有關知識產權的定義壹般都註並使用世界知識產權所給的定義。

知識產權定義的3.0版本就是世界貿易組織知識產權協定所做的定義。這個協定的全稱叫做關於與貿易油橄的知識產權協定,它是在承認“巴黎公約”和“伯爾尼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有關定義的基礎上和以前的協議相銜接的從推進經濟全球化的角度所做的定義,在這個定義當中包含這些內容:版權和有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第二是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特別強調對馳名商標給予特別的保護,三是工藝品的外觀設計,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隨著生活質量的上升,大家對產品的外形設計,得富有敏感和適合工業應用的產品非常歡迎,所以外觀設計也是壹個很重要的知識產權。海爾曾經跟我們說過,他每天申請幾個專利,其中很大壹部分是外觀設計專利。

第四,地理標誌。第五是發明專利。第六,植物新品種,是指發現野生或者是經過培育開發的植物品種,只“自主知識產權”是我國創造的壹個名詞,目前已經得到廣泛認可和使用,頻繁出現在新聞媒體和廣告宣傳中。壹項科技成果的完成,壹件新產品的問世,壹項新技術的產生,最時髦、最引人註目的提法,已經不再是“填補國內空白”,而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這壹方面表明,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在我國日益得到普及、深入;另壹方面,也不免使人產生疑問,這些“自主知識產權”是否真的“自主”? 有人認為,只要是我國民事主體作為權利主體的知識產權皆可稱為“自主知識產權”,以區別於來自海外的知識產權。這壹看法有失偏頗。以我國的民事主體作為權利主體的知識產權,從權利主體的角度來看,可以稱為“自有”知識產權,或者稱為“自己”的知識產權,但是是否能夠稱為“自主知識產權”則需另當別論。“自有”與“自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自有”的含義是“自己所有”,所強調的是權利是屬於“自己”的,至於此項權利的行使是否可以完全獨立自主,是否還要受到他人權利的制約和限制,則需要視其他條件而定。“自主”的含義是“自己做主”,即此項權利的行使可以完全獨立自主,不應受到他人權利的制約和限制。壹般而言,“自主”權利的前提條件應該是“自有”,而“自有”權利未必都是“自主”的。所以,應該將“自有”知識產權與“自主”知識產權加以區分,不能將兩者混為壹談。 所謂“自主”知識產權,並不是壹個嚴格的法律概念,壹般可以理解為,是指自己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取得的、不受他人制約的知識產權。“自主”知識產權應當具備三個必要條件:壹是自己所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應該滿足某項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客體的全部法定條件;二是依法履行了取得該項知識產權的必要法定程序;三是在該項智力勞動成果中,不存在受他人知識產權制約的情況和因素。 在以上三個構成要件中,前兩者是構成壹般知識產權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可以構成“自有”知識產權,第三個條件則是“自主”知識產權的特殊構成要件,是區分“自主”知識產權與“自有”知識產權的壹個基本條件,不容忽視。 在“自有”知識產權的範圍內,因為版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是依法定條件自動生成的,因此構成“自主”知識產權相對是比較容易的,大多數“自有”版權、商業秘密可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在商業標記(如商標、商號)領域,只要是自己獨立設計、註冊登記所獲得的商業標記權,不是通過從他人處獲得的許可使用權,就可以稱為是“自有”知識產權,也可以稱為是“自主”知識產權。 但是,在專利領域,構成“自主”知識產權則比較困難。以自己開發的壹件新產品為例,如果這壹新產品是在他人專利的基礎上改進、開發而成的,即使可以針對自己的改進、開發成果,申請、取得新的專利,所取得的新的專利也只是改進專利。而改進專利的實施,要受到作為借鑒、改進基礎的他人在先專利(包括基本專利和改進專利)的制約和限制,在他人在先專利有效存在的情況下,未經在先專利權利人的許可,實施自己的改進專利,仍然構成對他人在先專利的侵權。這種改進專利的實施並無“自主”可言,只能稱為“自有”知識產權,而不能稱為“自主知識產權”。如果開發的新產品屬於原始創新,針對這壹新產品申請、取得的是壹項或多項基本專利,即這件新產品專利中所包含的全部技術創新成果都可以由專利權利人自己獨立支配、行使,不受他人專利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制約和限制,才可稱為是“自主知識產權”。 壹項新技術、壹件新產品通常都是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創新開發而形成的,因此不可能完全與現有技術無關。 現有技術,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處於公有領域、不受或不再受知識產權保護的公有領域技術,另壹類是仍處於知識產權保護下的專有領域技術(包括專利、技術秘密等)。 壹項新技術、壹件新產品所涉及到的現有技術,純粹是屬於公有領域的技術,與專有領域的技術完全無關,也就是根本不涉及到他人的知識產權,這種情況十分罕見。在大多數情況下,壹項新技術、壹個新產品總要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他人專有領域的技術,也就是涉及到他人的知識產權,只是涉及的數量及程度不同而已。 對於前述第三個條件中的不受他人“制約”,應該有個正確的理解,並不是說在壹項發明創造中完全不涉及他人的知識產權。所謂不受“制約”,是指該項發明創造的主體部分、關鍵部分,是由自己開發的或完全屬於自有的知識產權保護範圍,而涉及到他人知識產權的部分,是非主體的、非關鍵的,是可以有多種技術替代的,因此實施此項技術有自主權,不會因他人知識產權的制約,使此項發明創造無法實施或難於實施。 我國所研制的EVD,在處理程序的編解碼上有所突破,而編解碼技術也確實是DVD類機器的核心技術之壹,但不能由此就認為EVD是完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如果EVD僅在編解碼技術上有所突破,並具有了自有的知識產權,但仍需要采用原來DVD的其他專利技術和受他人知識產權保護的關鍵零部件,就不能說EVD機是完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實際上,它只是在EVD編解碼技術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實際上,現在國內所宣傳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或產品大部分是不能“自主”的。將不能“自主”的“知識產權”作為“自主知識產權”進行宣傳、利用,實際上是在誤導公眾。 因此,采取科學的、實事求是的態度來理解、宣傳“自主知識產權”十分必要。社會各界在使用“自主知識產權”壹詞時,應該更加嚴謹、科學,避免動輒就冠以“自主知識產權”。 提倡自主創新,提倡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關鍵是要采取科學的態度,努力通過自己的智力勞動投入,取得技術上的突破,獲得創造性智力勞動成果;同時,又要有自覺的知識產權意識,創造條件,在自己取得的創造性智力勞動成果的基礎上,形成自主的知識產權。要它具有新穎性、特異性、移植性,並且有適當的命名,像專利壹樣可以富於它品種權,如果我們在座有從事耨也的同誌,希望妳們關註“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這個條例從99年到現在已經實施六年了。如果妳的發明、妳的發現是草本的品種,歸農業部如果說母本的歸國家林業局管。第七,集成電路不圖設計。第八,未公開的信息(商業秘密)。什麽商業秘密,包括技術密集和經營秘密,只要這個秘密沒有公開過,用法律的話說,法律內容和精確的輪廓不能從公***渠道獲得,第二是有價值的有用的,獲得了這項技術秘密、經營秘密,能夠取得經濟利益或者是形成競爭優勢。CRH2(其實動車組主要采用的是這種車型,法國不過是拉過來陪襯壹下緩解國內糞青與鐵道部之間矛盾的,所以現在運營的CRH基本上全是青島港上岸的CRH2)。CRH2是川崎公司在日本生產組裝完畢後裝船,運到青島的四方廠噴吐“CRH”和“和諧號”的車身標記,並修改車身和玻璃上的日文標簽(滬杭線試運營的時候只是噴塗了“CRH”的標記,玻璃和車身上的日文標簽忘記修改了,結果造成媒體宣傳國產,乘客找不到中文標記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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