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專利權是壹種“排他權”,擁有專利權的人可以禁止除了自己以及其允許的人之外的人,不能夠生產、銷售或者許諾銷售其專利權所覆蓋的保護範圍內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權所覆蓋的方法。
如果妳要擁有上述權利,就得去申請專利,只有申請了專利,才有可能用專利權哦。當然,不是申請就壹定能被授權、也不是授權了就壹定擁有妳想要的保護範圍,因為專利審查要依法審查。
專利的商業用途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1、可以禁止妳的競爭對手生產、銷售或者許諾銷售專利權保護範圍內的產品,或者禁止妳的競爭對生使用專利權所保護的工藝方法。2、通過簽署“實施許可合同”,允許壹些人在指定的區域內生產、銷售或者許諾銷售專利權保護範圍內的產品,或者允許他們使用專利權所保護的工藝方法,進而獲得“許可費”,最終達到獲得經濟利益的目的。3、將專利權作為無形資產,與別人合作生產經營,或者作為技術股份入股。4、作為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5、通過侵權訴訟的途徑去維護專利權,進而獲得經濟利益。6、通過申請壹些防禦性專利,防止自己在專利侵權訴訟中成為被告。
我能想到的就是上面的作用,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