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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戳的法律效力

自建時間戳不具備法律效力。

可信時間戳即由國家法定時間源來負責保障時間的授時和守時監測,任何機構包括時間戳中心自己不能對時間進行修改以保障時間的權威,只有這樣產生的時間戳才具有法律效力。

可信 時間戳司法判例:

首例時間戳司法應用案例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附該案件裁判文書

2008年11月25日,深圳市龍崗區法院依據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活動月”的要求公開宣判知識產權糾紛案,其中“利龍湖”壹案系國內首例時間戳技術司法應用案例,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案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時間戳在醫療領域進程:

2010年11月14日下午,衛生部在國2招第五會議室組織部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了"可信時間戳與電子病歷法律效力研討論證會",醫政司、政策法規司、 醫院管理研究所、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協和醫院、北大人民醫院、北醫三院、北京市西城法院法官、中國醫院協會自律維權部、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授時中心、聯合信任時間戳服務中心的有關領導和專家等參加了論證會。

會議聽取了國家授時中心副主任竇忠和聯合信任時間戳服務中心董事長張昌利的匯報。與會專家對可信時間戳在解決我國電子病歷法律效力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論證,認為TSA+CA的模式是壹種有效解決電子病歷法律效力的方法,建議在醫院廣泛采用,將選擇部分試點醫院開展試點應用,並作相關技術標準和法規的研究。

2011年5月4日健康報發表《可信時間戳為電子病歷法律效力提供保證》的文章。

首次頒發檔案管理系統接入可信時間戳核準證書

為規範和保障可信時間戳在檔案領域的正確使用,日前,國家檔案局檔案科學技術研究所按照國家檔案局技術部審核通過的可信時間戳檔案應用方案要求,組織專家對首批3家公司開發的檔案管理軟件中的可信時間戳接入功能進行了檢測,並向通過檢測的軟件開發商頒發可信時間戳接入核準書。國家授時中心負責授時和守時保障的聯合信任時間戳服務中心將依據接入核準書,向相關檔案軟件用戶提供可信時間戳的服務。 可信時間戳是由聯合信任時間戳服務中心簽發的壹個電子憑證,用於證明電子數據文件自申請可信時間戳後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可信時間戳接入核準書的頒發,標誌著可信時間戳在檔案領域規範化應用已經開始,並將起到電子檔案和檔案數字化副本內容防篡改、保障檔案的法律憑證的作用。根據《電子簽名法》有關數據電文原件形式的要求,申請了可信時間戳認證的電子文件、電子檔案或紙質檔案的數字化副本等可視為法規規定的原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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