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習協議至少應當對以下事項做出約定,以充分保護實習生的合法權益。
1、實習期內實習時間的約定。可約定每日不超過8小時,如確因特殊情況超過8小時的,實習單位應參照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向實習生支付報酬。
2、實習期間實習報酬的約定。約定實習期內實習單位每月向實習生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拖欠實習報酬的違約責任。
3、實習過程中實習生發生傷亡的處理。這部分內容非常重要,從實習生權益保護角度出發,可與實習單位約定發生傷亡事故的,由實習單位比照工傷保險待遇的標準支付傷亡待遇,以避免法律依據缺失導致實習生權益受損。
4、實習生在實習期知識產權歸屬的約定。
5、發生糾紛的處理。可約定友好協商及訴訟的處理方式。
二、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對工作的主客觀條件、有利和不利條件以及工作的環境和基礎等進行分析。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中心。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什麽性質的,怎樣產生的,都應講清楚。
3.經驗和教訓。做過壹件事,總會有經驗和教訓。為便於今後的工作,須對以往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並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來認識。
4.今後的打算。根據今後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吸取前壹時期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進措施等。
三、概念
1、實習期是指在校學生充分結合自己的理論知識,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工作適應能力的壹段時期。它有助於學生將來找到壹份適合自己的職業;或是提前熟悉即將就職單位的基本情況,給本人和聘用單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機會。
2、實習期也指,想達到某種實戰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練,通過實踐和學習這個階段,達成預期的目的!(各種技能實習較為常見,例如記者、駕駛員、維修員、飛行員......)
3、壹般為約定工時的30——60天,但這段時間根據個人的實習情況,或單位組織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醫療行業尤為特殊,壹般實習期最少為半年,長的有時會超過壹年半時間。
法律依據: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第十條
學生在實習單位的實習時間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頂崗實習壹般為6個月。支持鼓勵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