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多哈回合談判的歷程及其困境
2001年11月,WTO啟動了這壹輪多邊貿易談判,人們稱之為“多哈發展議程”(DohaDevelopmentAgenda,DDA),簡稱“多哈回合”。多哈回合談判確定了9個談判領域,即農業、非農產品市場準入(NAMA)、服務貿易、知識產權、規則、爭端解決、貿易與環境、“新加坡議題”以及貿易與發展問題,這是到目前為止目標最宏偉、參與方最多的壹輪多邊貿易談判。但多哈回合談判的歷程並非壹帆風順,而是壹波三折、屢陷困境。多哈回合談判至今經歷了幾次大的起落,大致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第壹階段:2001年11月-2003年9月。根據DDA,在總理事會授權下負責監督談判工作的“貿易談判委員會”於2002年2月1日召開首次會議,設立相應的談判機制,各項談判正式啟動。此後的近兩年中,由於各成員在利益要求上存在嚴重分歧,談判進展緩慢。2003年9月,在墨西哥的坎昆召開了WTO第五次部長級會議,希望談判能在此前取得重大進展,並在會上就主要談判議題確立總體框架,以期推動第二階段的談判。但由於各方固守立場,分歧難以縮小,會議未能取得預期結果,坎昆會議的挫折使2005年前如期結束多哈回合談判的計劃成為泡影。
第二階段:2003年9月--2005年12月。坎昆會議後,各成員方仍致力於恢復和推動談判,將許多棘手的問題暫時擱置起來,著眼於制定壹份框架協議,以確定今後談判的指導原則和主要方向。2004年8月1日,在日內瓦WTO總理事會上各方達成《多哈發展議程框架協議》,將原新加坡議題的3項(即貿易與投資的關系、貿易與競爭政策的互動作用和政府采購透明度)剔除出多哈回合,多哈談判取得階段性突破。2005年12月在中國香港舉行了WTO第六次部長級會議,由於各方特別是歐美在農業問題上仍固執已見,分歧難以彌合,但會議最終通過《香港宣言》,在農業出口補貼和棉花問題上取得了重要進展。
第三階段:2006年1月-2006年12月。香港會議後,根據談判計劃,各方應在2006年4月30日前就農業和非農產品市場準入問題達成初步協議,但是由於各方缺乏妥協,談判進展依然緩慢。因此,WTO決定將達成協議的最後期限重新限定在6月底,以便留出時間從7月份開始就服務貿易自由化和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等其他關鍵議題展開談判。2006年7月23日,WTO的6個關鍵成員的貿易部長為打破僵局進行部長級會談,因分歧嚴重而破裂,7月24日,WTO總幹事拉米無奈地宣布,無限期“中止”多哈回合談判。
第四階段:2007年1月-2008年7月。2007年1月27日,24個世貿組織成員的部長級官員在達沃斯會晤,承諾盡快全面重啟2006年7月中止的多哈回合談判,1月31日,WTO同意全面恢復多哈回合各個議題的談判。7月17日農業談判主席在前期談判基礎上散發了經修訂的農業模式草案。但是,其後的談判特別是在農產品問題上各國互不妥協,導致2007年9月談判陷入僵局。此後國際各界紛紛表示要盡快恢復談判。2007年9月-2008年1月,各方就農業問題展開密集談判,2008年2、5、7月農業談判主席分別散發已經反復修訂的農業模式草案。2008年7月21-29日,在日內瓦的小型部長會議上,部長們通過極其艱苦的談判,就20個議題中的18個達成了協議,但最後卻在第19個議題(即關於發展中國家農產品特殊保障條款)上談判破裂。這壹次談判破裂,給脆弱的多邊貿易體系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第五階段:2008年8月壹現在。多哈回合歷經7年多的艱苦談判,除涉及核心利益平衡的農業和NAMA外,其他各項議題仍取得相當的進展,WTO主要成員都紛紛表示各方讓步,盡早結束多哈回合談判,但至目前還沒有新的成果出現。
二、多哈回合談判屢陷困境的原因
多哈回合談判啟動以來,壹波三折、屢陷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壹)多邊管轄範圍過分拓寬,談判議題廣泛而且含混
WTO成立以來,多邊貿易體制管轄的範圍不斷拓寬,多邊貿易談判的範圍擴大到了成員國的國內規則、文化偏好、政治經濟制度甚至倫理問題等國內規則領域,這些問題非常敏感,而且要比削減關稅復雜得多。據統計,WTO所管轄的範圍已達30多個,其中新議題有貿易便利化、競爭政策、技術援助、能力建設、電子商務、貿易與投資、貿易與環境、勞工標準等。多邊貿易體制管轄範圍的不斷擴大使得它的負擔越來越重,對各成員國國內政策的涉及也使得市民社會和各種利益相關者越來越關註多邊貿易體制,這是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壹人挑戰。
多哈回合的談判議題非常廣泛,不僅包括農業、工業品關稅、服務貿易、知識產權、反傾銷等傳統領域,還涉及漁業補貼、貿易便利化、原產地標識及生物多樣性公約等全新的領域。另壹方面,多哈回合的談判議題比較模糊。多哈部長會議可以說是新世紀之初為多邊貿易體制的未來發展制定壹項雄心勃勃的工作計劃。多哈發展議程既龐人義復雜,實際上是壹個既包括新壹輪談判授權又含有WTO各附屬機構工作任務的混合物。例如,貿易與發展議題不僅涉及極為廣泛的領域,而且成員的類型也很難界定。由於談判議題廣泛而且含混,使多哈回合談判增加了很多不確定性,最終造成多哈回合曠日持久、屢陷困境。
(二)WTO成員發展的差異性和利益的多元化
各國經濟發展存在明顯的差距,是當今世界最大的客觀現實。成員發展的差異性導致各成員在面對多哈回合談判的眾多議題時,其福利需求和利益取向呈現出多元化的勢態。在普遍追求國家利益最大化這壹核心理念的驅使下,各國迅速組合形成利益角逐和互動博弈的錯綜復雜關系。美國和歐盟作為兩個重要的談判方仍然頑固地為自己的貿易政策和貿易爭端辯護;發展中成員則通過廣泛的政治同盟保衛自己弱小的農村經濟和幼稚的新興制造業:最不發達國家在努力捍衛自己不被“邊緣化”和通過貿易消除貧困。這種利益多元化格局,不僅體現在發達圍家之間,同時也體現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
以農業談判為例,發達成員在農產品關稅削減和出口補貼等方面與發展中成員之間存在利益分歧。美國壹直以來主張農業補貼反對貿易補貼,而以印度、巴西、中國為代表的新興發展中國家,則要求美歐大幅削減農產品哭稅和扭曲貿易的農業補貼;歐盟、日本、挪威和韓國等成員因缺乏農業比較優勢,試圖盡可能維持對農業的高度保護和支持,主張采用烏拉圭模式進行關稅減讓和削減國內支持:大部分發展中成員則強調出口競爭方面的嚴重不平衡以及發展中成員的發展需要,主張關稅減讓和出口補貼相關聯;東歐和新加入成員則強調其面臨的特殊困難和加入談判中所作的廣泛承諾,要求給予經濟轉型成員和新加入成員特殊待遇政策。成員發展的差異性和利益的多元化,必然使多哈回合談判達成壹致難上加難,造成談判進展緩慢,甚至停滯不前。
(三)區域主義盛行對多邊貿易體制造成巨大沖擊
由於多邊貿易體制對其成員參加區域經濟合作的放任甚至是鼓勵,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範圍內區域貿易協定(VIA)迅速發展。據WTO官方統計,截至2006年3月,向WTO通報的區域貿易協定己達340個(其中80%是近十年締結的)。國內生產總值排名前30位的國家(地區)無壹例外參與了不同的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幾乎所有WTO成員都隸屬於壹個或多個不同程度的區域經濟合作組織。由於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程度壹般都高於多邊貿易體制,導致其成員對多邊貿易體制不重視,產生壹種無所謂的機會主義態度:WTO達成的協議對自己有用,不妨用之,如果對自己不利或用途不大,則束之高閣。
在多哈回合談判中,由於各種區域優惠安排的存在,建立在最惠國基礎上的貿易自由化難免對壹些成員的既得利益造成沖擊。例如,在紡織品、服裝貿易中,多哈回合談判的結果使美國的服裝關稅由20%降至8%以下,壹些非洲、加勒比海國家原來享有的特殊優惠相比之下減少了,便以“優惠侵蝕”為由要求補償,要求延緩美、歐發達成員對這些產品的降稅時間並減少降稅幅度,以期在更長時間內保留其對其他出口國的出口競爭優勢。實際上這是要求多邊貿易體制的基本原則讓步於特定的雙邊安排,將從根本上動搖多邊貿易體制的嚴肅性和約束力。但這些矛盾在多哈回合談判中尚未得到解決,嚴重阻礙了多哈回合談判的正常進程。
(四)WTO成員內部結構的權力變化
美國和歐盟在多哈回合談判中的地位出現了變化:其壹,由於在農業貿易地域標識、反傾銷等問題上的分歧,美歐的政策協作已經不象以往那麽緊密。其二,隨著中國、印度、巴西等新興大國在全球貿易中的地位快速提升,美歐在全球貿易中的比例不斷下降,加上中小發展中國家的談判集團化趨勢,導致美歐對控制談判進程日益感到力不從心。其三,2007年底,美國布什政府的“貿易快軌授權”到期,意味著美國貿易談判的最終決定權由白宮轉移到了國會。這使其他成員對美國的出價和美國繼續發揮領導作用的能力喪失了信心。另壹方面,WTO目前擁有的發展中成員已經占到80%以上,廣大發展中國家經過歷次多邊貿易談判的磨練,日益成熟起來,它們更為清楚地了解自身的利益訴求,也更加懂得運用WTO規則來維護自身的利益。由此,在壹定程度上也改變了過去主要由發達成員制定貿易規則的不公正現象。要力爭取得***贏的結果,以利於發展中成員和發達成員的***同發展也不容易。
WTO成員內在結構的權力變化,對多哈回合談判產生深刻的影響:首先,是發展成為多邊貿易談判的主線。廣大發展中國家要求通過貿易促進發展的呼聲非常強烈,並且付諸行動,這是最終形成《多哈發展議程》並且多哈回合又稱為“發展回合”的基本原因。其次,打破由歐美發達國家壟斷多邊貿易體制話語權與決策權的傳統。WTO香港會議便可印證,正是發展中成員堅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在香港會議上達成限期取消各種形式的農產品出口補貼及向最不發達國家所有產品提供“雙免”待遇等方面的協議。再次,發展中成員的崛起及其參與能力的提高,雖然改變了過去發展中成員屢遭忽視的尷尬局面,但客觀上也使多邊貿易體制的決策與談判從此變得不易達成***識和妥協。這種成員內部結構的權力變化,動搖了美國在本輪多邊貿易談判中的“領導者”地位,而新出現的“四國集團”(即美國、歐盟、印度、巴西),由於缺乏代表性和合法性,尚無法被廣大成員接受,未能發揮其引領作用,因此,多哈回合談判因為缺乏強有力的“領導者”而變得曠日持久。
(五)WTOn制存在內在缺陷和矛盾
首先,多邊貿易體制自身存在缺陷和矛盾。壹方面,WTO成立後,烏拉圭回合達成的談判成果適用所謂的“壹攬子”法律原則,這在壹定程度上增強了WTO多邊貿易體制的約束性,但也意味著WTO成員方必須在談判的所有議題上尋求綜合利益平衡才能最終達成全面協議,這大大增加了談判內容的復雜性和談判成功的艱巨性。另壹方面,WTO體制雖然體現出壹定程度的約束性,但其法律意義上的強制性並不明顯。WTO在相關議題上如果不能達成協議,談判各方不僅沒有任何損失,甚至達成協議也可以選擇退出。如果成員方在談判中的自身期望利益不能得到滿足,阻撓談判乃至退出談判也是可能的。
其次,WTO內部的決策機制存在缺陷和矛盾。WTO的決策機制包括三種決策方式:協商壹致是其最主要的決策方式。這種方式最大限度地保證了世貿組織的規則和決策能夠得到成員的認可。但各成員在經濟規模、發展水平、能力建設上千差萬別,WTO要在協商壹致的基礎上讓153個成員達成協議決不是輕而易舉的事。事實上,正是協商壹致原則使每壹輪貿易談判都久拖不決,多哈回合表現尤甚。當無法協商壹致時,該議題應由所有成員方投票表決。在投票表決時,每壹成員具有壹票表決權。然而,投票這種做法又無法體現大國的份量。第三是“綠屋會議”的方式。“綠屋會議”體系是指由少數主要國家組成的小型部長會議和決策機制。綠屋會議只挑選和邀請數量很少的國家參加,是有爭議的。許多發展中成員,特別是最不發達成員和弱小經濟體對“綠屋會議”制度十分反感,他們往往采用拒絕達成協議的方式以示抗議,這是WTO遭受多次挫折的壹個重要教訓。 三、各國積極應對國際金涮危機,有助於圓滿結束多哈回合談判 多哈回合談判肩負著修復多邊貿易體制信任危機和重塑權威的重任,是多邊貿易體制迄今為止發動的最為雄心勃勃的多邊貿易談判,被全世界人們寄予了厚望。但2008年7月的小型部長會議,在關於發展中國家農產品特殊保障機制的談判中再壹次破裂。此次談判破裂是多哈回合談判進程中的又壹大挫折,這可能使多哈回合談判再耽誤數年才能完成,分析人士認為可能在2010年左右才能最終達成協議。多哈回合重新啟動並圓滿結束,是世貿組織領導人及所有成員的壹種願望,多哈回合談判在各國充分認識到維護WTO多邊貿易體制的重要性以及理性地做出讓步的必要性的前提下,必然能夠重新啟動並最終取得成功。
目前世界經濟形勢動蕩,國際金融危機蔓延,能源危機和糧食危機漸現。在這種形勢下,多哈回合談判如能繼續並達成協議的話,對於全球經濟來說,就如同註入壹針“強心劑”,有利於全球經濟擺脫目前困境。據WTO估計,多哈回合。旦談成,每年的關稅減免可為全球省下1300億美元,讓全球經濟每年獲益500億到1000億美元。而對於世界糧食危機來說,多哈回合談判成功也可以提供化解危機的方案。正如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指出的,當前的糧食危機加大了農業貿易中大幅改善市場準入條件、降低市場扭曲措施的緊迫性,而盡快完成多哈回合談判,有利於緩解當前“嚴重”的糧食危機。
2009年4月2日,二十國集團金融峰會在倫敦舉行,這壹既有發達經濟體又有新興經濟體參加的峰會旨在敦促各國領導人攜手***尋金融危機對策。本次峰會宣布將為世界經濟註入1.1萬億美元,並向全球提供2500億美元貿易信貸,以恢復信貸、經濟增長和就業,並明確提出了今年重啟多哈談判的承諾。可以預期,二十國集團倫敦峰會的勝利召開,將有利於督促各成員認真履行承諾,摒棄貿易保護主義,為盡快重啟多哈回合談判提供了新的動力和希望,使人們又看到了多哈回合談判成功的曙光。因為二十國集團的成員大部分是WTO的關鍵成員,他們在談判中作出必要的利益讓步,將大大有助於多哈回合談判取得圓滿成功。然而,目前全球金融危機仍未見底,發達國家經濟體的經濟衰退還在持續,即使再重啟多哈回合談判,發達國家能否帶動作出必要讓步,並不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