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本段]世界環境日的起源
1972年6月5日至16年6月6日,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了人類環境大會。這是人類歷史上第壹次在世界範圍內研究和保護人類環境的會議。出席會議的有113個國家,代表***1300多人。除了政府代表團,還有民間的科學家學者。會議討論了當代世界的環境問題,並制定了對策和措施。會前,聯合國人類環境大會秘書長莫裏斯·斯特朗(Maurice F. Strong)委托來自58個國家的152位知名人士組成了壹個大型委員會,由雷內·杜博斯博士擔任專家顧問組組長,並為會議起草了壹份非正式報告——《只有壹個地球》。這次會議提出了響徹全球的環保口號:只有壹個地球!經過12天的討論和交流,形成並發表了著名的《聯合國人類環境大會宣言》和109條建議的《保護全球環境行動計劃》,呼籲各國政府和人民維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造福全體人民,造福子孫後代。《人類環境宣言》提出了7個相同的觀點和26條相同的原則,以指導和鼓勵全世界人民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人類環境宣言》規定了人權和對環境的義務);呼籲“為這壹代和子孫後代保護和改善環境已成為人類迫切的目標”;“這壹目標的實現將與在全世界爭取和平和經濟及社會發展這兩個既定的基本目標相協調”;各國政府和人民都在努力維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造福全體人民和子孫後代。會議建議將這次會議的開幕日定為“世界環境日”。1972 10 10月,第27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人類環境大會的建議,規定每年的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讓全世界人民永遠記住它。聯合國系統和各國政府應在每年的這壹天開展各種活動,提醒世界全球環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危害,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許多國家、組織和人民在“世界環境日”這壹天開展各種活動,宣傳和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與此同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表了壹份關於世界環境狀況的年度報告,並采取切實步驟協調人類與環境之間的關系。世界環境日,象征著世界人類環境發展到壹個更好的階段,標誌著世界各國政府對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積極貢獻。它正確地反映了全世界人民對環境問題的認識和態度。1973 65438+10月,聯合國大會根據人類環境大會決議,成立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環境規劃理事會(GCEP)和環境基金。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是常設機構,負責處理聯合國在環境領域的日常事務,並作為國際環境活動的中心,促進和協調國內外的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