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衛生日:為紀念組織憲章通過日,1948年6月,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第壹屆世界衛生大會上正式成立世界衛生組織,並決定將每年的4月7日定為世界衛生日,倡議各國舉行各種紀念活動。
2、世界環境日:世界環境日的意義在於提醒全世界註意地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危害.要求聯合國系統和各國政府在這壹天開展各種活動來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
3、國際禁毒日: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吸毒在全世界日趨泛濫,毒品走私日益嚴重。面對這壹嚴峻形勢,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聯合國在維也納召開有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的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會議提出了“愛生命,不吸毒”的口號。與會代表壹致同意將每年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國對毒品問題的重視,號召全球人民***同來抵禦毒品的危害。
4、國際和平日:聯合國在1981年宣布國際和平日,並邀請全體會員國,非政府組織和各界人士以壹種方式慶祝這個節日,借以表現聯合國承諾維持各個民族和各個國家之間的和平。
5、世界消除貧困日:1992年12月22日,第47屆聯合國大會根據聯合國第二委員會的建議,確定每年的10月17日為世界消除貧困日,旨在引起國際社會對貧困問題的重視,宣傳和促進全世界消除貧困的工作,動員各國采取具體的扶貧行動。
6、世界人口日:為了進壹步促進世界各國政府、民間組織及各方面人士註重和解決人口問題,創造有利於控制人口過快增長的輿論環境和工作環境,以利於推進各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聯合國將7月11日定為“世界人口日”,同時決定從1990年開始,以後每年的7月11日,全世界進行人口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