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的權利和職責:
1.負責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規則、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國、食品安全強國、標準化強國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
相關責任:
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對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價格違法收費、不正當競爭、非法直銷、侵犯商標和專利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和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及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消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負責宏觀質量管理。制定和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和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裝備質量監管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