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制度,就是國家為調整與財產有關的經濟權利關系所作出的壹系列制度性規定。在市場經濟實踐中,圍繞降低交易費用、提高經濟運行效率、促進經濟增長的目標,產權制度不斷得到完善,逐步成為市場經濟的基礎制度。1992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四大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後,產權的概念被越來越廣泛地使用,產權制度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基礎性作用也越來越受到重視。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並概括了現代產權制度的四個特征,即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壹些多年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越來越突出,嚴重制約著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影響著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全局。這當中許多矛盾和問題都與產權問題有關。因此,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①為了維護公有財產權,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②為了保護私有財產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也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③為了促進各類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④為了增強企業和公眾創業、創新的動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礎和市場秩序,同樣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⑤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相當於構建了壹個公平、競爭、有序的創業致富環境,從而有利於讓壹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壹切創造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因此,我們必須盡快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讓企業和公眾的創業創新活力及早釋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