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收到律師函說是假冒品牌侵權商標怎麽辦?

收到律師函說是假冒品牌侵權商標怎麽辦?

法律分析:1。律師函是壹個警告。壹般是權利人委托律師給侵權人送,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賠償權利人損失。

2.收到商標侵權律師的信後,針對信中提到的侵權行為,盡量核對自己生產銷售的產品。如有侵權,最好主動聯系權利人或對方律師協商。

3.如果是合法產品,可以提供銷售合同和供貨清單。如果不知道是侵權產品,可以停止銷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造成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其他損害的。

  • 上一篇:誰浪琴手表的歷史
  • 下一篇:天陽科技外包郵儲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