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8物價局舉報電話。價格舉報是價格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為更好地幫助群眾和社會了解價格政策,進壹步拓寬群眾舉報價格違法行為的渠道,方便群眾參與價格社會監督檢查,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正式開通“12358”價格舉報電話。
2019年2月28日,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整合建設12315行政執法系統更好服務市場監管執法的意見》。2020年底前,工商、質檢、食品藥品、價格、知識產權原投訴熱線為12315、12365、1231、12358、65438+。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不得從事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壹)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壟斷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除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和積壓商品外;
(三)捏造並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將商品價格擡得過高的;
(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以同等交易條件歧視其他經營者;
(六)以提高或者降低檔次等方式買賣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降低價格;
(七)違反法律法規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