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OCS) * * *首席科學家辦公室有30個固定編制,另有110行業技術專家和評估專家團隊提供技術咨詢和項目評估支持服務。首席科學家屬於委任制,由部長提名任命。任期壹般為3至5年。首席科學家對部長和總導演負責,在制定科技政策、規劃和日常管理方面有很大自主權。工貿部“第壹分支機構”有三名副首席科學家,協助首席科學家進行科研規劃、項目管理與監督、知識產權、科研合同、基金管理等工作。首席科學家辦公室不設專門的辦公室,而是將各項業務按類別分組,有專人負責,分工明確。110行業專家和測評專家團隊分為五個技術領域組,分別是信息化和軟件、電子和通信(技術和設備)、生命科學(醫藥和醫療器械)、能源和環境、傳統技術和其他。同時,以色列科技部首席科學家辦公室在審核科研項目時,也享有上述專家團隊的資源。
2012年,工業和貿易部首席科學家辦公室工業R&D的預算為4億美元。按人口比例計算,以色列公民每年人均分享民用工業R&D 5萬美元,為世界之最(估計2011年中國工業R&D人均投資最多85美元,包括應用研究和實驗開發)。“第壹分支機構”每年支持600多家企業開展約1,000個產業項目的R&D,資助金額為研究經費總額的20%至50%。大型項目的資助比例相對較低,但對於位於北部戈蘭高地、南部內蓋夫沙漠和加沙邊境地區的企業,R&D項目的資助比例可達70%。每個項目的資助金額從6.5438億美元+50萬美元到6.5438億美元+50萬美元不等,平均每個項目資助40萬美元。
政府的產業R&D資助屬於“借款”性質,企業必須從其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的利潤或專利轉讓費中逐年償還借款。比如項目建成後的前三年,企業每年需要返還銷售收入的3%。如果R&D項目失敗,企業不需要歸還科研“貸款”,政府和企業* * *共同承擔風險和科研經費損失。
此外,以色列工業和貿易部首席科學家辦公室還負責管理和協調工業研發領域的國際科技合作。以色列政府與其他國家簽署了30多項雙邊工業R&D合作協議,這些協議的管理和執行由工業和貿易部“第壹分支機構”和工業R&D中心負責。其中,中國科技部和江蘇、山東、上海、深圳等地政府與以色列簽署了類似協議。以色列還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如歐盟框架計劃、尤裏卡計劃和伽利略計劃。例如,以色列是唯壹全面參與歐盟框架計劃的非歐盟國家,為第七個框架計劃提供了2000萬歐元的研究經費,以色列從框架計劃中獲得的經費約為65438+其“捐款”的0.20%。工貿部“第壹分支機構”是以色列參與歐盟框架計劃的牽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