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職責1。負責委托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根據規定或授權,負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和中央水利工程的國有資產運營和監督管理。2 .負責預算資金的使用、檢查、考核和監督。3.組織委員會部門預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委員會的國庫支付和政府采購工作。4.組織起草委員會財政工作和經濟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委員會的經濟管理。5.指導和監督委員會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委托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檢查工作。制定委員會財務內控制度並組織實施。6.研究提出流域內直管工程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和上網電價核定和調整建議。7 .負責委托經濟合同的審查和監督。8.承辦證監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二)內設部門及人員編制財務部行政編制65,438+07人,包括資產管理部、預算監督部、經濟價格部、政府財務部。五、人事部(壹)主要職責1。組織制定委員會人才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指導委員會幹部人事制度改革。2.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3 .負責管理幹部的選拔、考核、任免;負責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監督工作。4.負責委托和指導直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招聘(聘用)人員的管理。5.負責委員會的人員編制管理和機構改革。6 .負責委托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工資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7 .負責委托和指導直屬單位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開發。8.負責人事統計、人事檔案和社會保險;歸口管理委員會的表彰和獎勵工作。9.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內設部門及人員編制人事部行政編制15人,包括組織幹部科(幹部監督科)、勞動工資科、人才與培訓科。不及物動詞建管辦(壹)主要職責1。指導流域內河湖的管理和開發。2.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流域內水利設施、水域和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實施流域內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3 .按照規定的權限,負責流域內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委托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權利界定;組織實施委托水庫大壩和水閘的安全鑒定。4.負責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如開工審批、施工實施和竣工驗收。5.指導流域內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準入、項目法人設立、工程招標、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檢驗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6.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的授權審批和監督管理。7.負責直管河段和授權河段的河道采砂管理,指導和監督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的相關工作。8.負責水利建設經濟定額站的相關工作。9.負責援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10.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內設部門及人員編制建管處行政編制17人,下設技術管理科、工程管理科、施工管理科、市場監管科。七。水土保持處(1)主要職責1。指導和協調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2 .組織開展重點防治區水土流失的預防和監督管理工作。3 .按規定負責落實中央投資水土保持建設項目。4.指導和監督流域內國家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5.配合組織編制流域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6.根據授權,負責國家批準的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檢查。7 .指導流域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和公告工作。8 .按規定做好農村水利和農村水電資源開發工作。9.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2)內部部門和人員編制
水土保持部門有9名行政人員,包括管理部門和監督部門。八。科技外事辦公室(壹)主要職責1。擬定委員會水利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的制定和實施。2.組織重大科研項目、重大學術交流、科研成果和技術推廣的申報和管理。3.負責組織科學研究和科研項目的評審;科技成果和科技知識產權的歸口管理。4.負責水利外事管理工作;審核和申報出國任務和人員,組織出國人員的外事教育。5.負責管委會的國際合作和技術交流;國外智力引進和人才交流的歸口管理。6.負責組織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法規和規範的實施和應用,並監督實施。7.負責組織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和申報工作。8.管理學會、協會等社團的工作。9.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內設部門和人員編制科技外事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9名,包括科技管理科和外事管理科。九。防汛抗旱辦公室(壹)主要職責1。負責流域水旱災害防治,承擔海河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2.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規定和授權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重要水利工程應急水量調度。3.組織制定流域防洪方案並監督實施。4.負責流域內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估,指導和監督流域內蓄滯洪區的管理和補償,負責流域內水旱災害的核實、統計和上報。5.組織、指導和監督重要水系的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6.組織制定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7.負責防汛抗旱資金的管理,負責防汛抗洪應急項目的審批和管理。負責防汛物資的管理。8 .組織實施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管理。9.按照規定,組織協調水利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10.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內設部門及人員編制防汛抗旱辦公室行政編制16人,下設技術管理部、調度部、減災部。十、安全監督司(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海河流域分站) (壹)主要職責1。在授權範圍內指導流域水利安全工作,管理歸口管理委員會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2.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或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3.組織和指導授權範圍內的流域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和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安全的監督檢查。4.組織對授權範圍內中央投資的水利項目進行檢查。5 .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監督。6.組織委托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查。7 .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統計。8.承辦證監會交辦的其他工作。(2)內設機構及人員編制安監部行政編制9人,包括安監部、質監部、工程檢查部。XI。監察室和審計局(合署辦公)(1)監察室主要職責1。歸口管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指導委員會直屬單位的行政監督工作。2 .監督檢查委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直屬單位及其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以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3 .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4.組織協調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5.組織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6.組織廉政宣傳教育,組織實施廉政文化建設。7.組織整頓工作作風或專項治理。8.受理對委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直屬單位及其主管幹部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9.查處委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直屬單位及其委托幹部的違規違紀案件。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對處分不服的投訴。10.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1。歸口管理委員會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制定內部審計制度和措施。2 .對委預算執行、投資項目管理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3.組織實施領導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4.對委托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進行績效審計。5.審計並監督國家審計和檢查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6.承辦證監會交辦的其他工作。(2)內設部門和人員編制監察部、審計部行政編制12人,有獨立的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部、審計部。十二。離退休人員管理處(壹)主要職責1。負責委員會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委員會離退休職工管理制度和服務措施;監督退休職工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2.組織離退休職工文體活動,配合直屬機關黨委開展離退休職工黨支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3.組織退休職工的醫療保健和療養。4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退休職工的活動。5.指導和監督所屬單位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6.負責水土保持局、水文局及委直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代管工作。7.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內設部門及人員編制離退休職工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13人,包括綜合服務部、離退休職工管理部、離退休職工管理部。十三、直屬機關黨委、海河工會(中國農林水利工會海河委員會) (聯合辦公室)(壹)直屬機關黨委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負責委機關、水利局、水文局和委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2.負責組織安排委機關、水保局、水文局及委直屬事業單位的政治理論學習。3 .負責委員會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委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4 .負責委員會的政治思想研究工作。5.領導工會、* *團委、婦工委等群眾團體,指導群眾團體按照章程開展工作。6 .負責委機關、水保局、水文局及委直屬事業單位的統戰工作。7.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二)海河工會主要職責1。貫徹工會法,對委內工會工作進行行業指導。2.組織員工參與和討論國家大事。3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代表職工組織參與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4.組織有關先進集體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5.組織群眾文化體育活動。6.承辦證監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三)內設部門及人員編制直屬機關黨委、海河工會行政執行人員65,438+02人,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海河工會辦公室、團委、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