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火鍋協會、調味品協會將對“青花椒”提起無效申請
四川省火鍋協會、調味品協會將對“青花椒”提起無效申請,繼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商標侵權風波之後,青花椒又引發關註。四川省火鍋協會、調味品協會將對“青花椒”提起無效申請。
四川省火鍋協會、調味品協會將對“青花椒”提起無效申請1近日,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萬翠堂”)起訴四川省數十家餐館使用“青花椒”商標的“青花椒事件”,成為網絡上的熱點,原告上海萬翠堂被質疑涉嫌“碰瓷訴訟”、“惡意訴訟”。12月25日,上海萬翠堂董事長獨家回應封面新聞:深感抱歉、全部撤訴。
目前,有關“青花椒”商標風波的討論仍在持續。12月26日,封面新聞記者獲悉,四川省調味品協會、四川省火鍋協會相繼發表聲明稱,青花椒不宜作為商標註冊,將提起無效申請。
企業擔憂:
“青花椒”商標風波不徹底解決,未來誰還會來跟我們合作
“青花椒事件”在四川餐飲圈引起了巨大的波動,不僅四川網友對此感到詫異與不解,連中國烹飪大師、川菜大師肖見明也表示:“我做了壹輩子川菜廚師,連青花椒這個詞都不準我們用,是沒有道理的行為。”
封面新聞記者獲悉,僅在成都,店名帶青花椒的餐廳至少就有3000家,幾乎每家川菜館都有青花椒這個味型的招牌菜,青花椒火鍋料、青花椒魚調料更是四川人廚房裏的常客,青花椒是成都以及整個四川餐飲不可缺少的存在。
作為成都壹家經營青花椒為主的特色餐飲企業,吃城都·青花椒火鍋魚最近就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吃城都·青花椒火鍋魚總經理袁先祥表示,“青花椒事件”讓他感到特別震驚,“大家都知道花椒是川菜的靈魂,花椒分為青花椒和紅花椒。吃城都不僅擁有三代單傳的青花椒魚技藝,還是榮獲大眾點評青花椒必吃榜的餐廳。青花椒對於我們來說是靈魂,如果被其占為己有,相當於是釜底抽薪。不只我們,許多餐飲同行也受到了波及,這對我們四川餐飲行業的打擊是非常大的。”
袁先祥告訴記者,12月25日,他看到了封面新聞關於《上海萬翠堂董事長獨家回應借青花椒“碰瓷訴訟”:深感抱歉、全部撤訴》的報道。對於未來,他還是有些擔憂,“作為成都的連鎖餐飲企業,我們想把四川的美食、川菜的靈魂帶向全國乃至全世界,但是‘青花椒事件’發生以後,壹些加盟商、合作商都表示了擔憂,如果‘青花椒’商標風波不徹底解決,未來誰還會來跟我們合作呢?作為企業,我們勢單力薄,希望這個事情最後能夠得到妥善解決。同時,我們也希望全行業、全產業鏈能把‘青花椒’這張四川名片越做越好,走出四川、走向世界。”
協會發聲:
青花椒是農產品原材料通用名稱,不宜作為商標註冊
12月25日晚,四川省調味品協會發表聲明稱,青花椒是四川、重慶、雲南、河南、安徽等地的壹種農產品、壹種原材料,為蕓香亞科、花椒屬,是川渝地區家喻戶曉的壹個通用名稱。《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壹條規定,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不得作為商標註冊。上海某公司將青花椒作為商標進行註冊,並密集起訴四川省內數十家餐館,四川省調味品協會對此高度關註,並提出異議。青花椒不僅運用於菜品研發烹制,也運用於調味品生產經營,還運用於醫藥產品制造,應用範圍廣泛。調味品業與餐飲業是上下遊產業鏈關系,都高度關註“青花椒事件”。餐飲業、調味品業唇齒相依,壹榮俱榮,壹損俱損。“青花椒事件”訴訟中,壹旦法院判決限制餐館在菜譜、招牌中使用“青花椒”字樣、圖案,將使餐飲業處於被動局面,並殃及調味品品牌,調味品企業將難逃厄運,進而造成整個產業鏈斷裂。鑒於此,四川省調味品協會期待相關部門能妥善協調、司法機構能依法慎重處理“青花椒事件”。
四川省調味品協會稱,反映企業合理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規範企業經營行為,團結引導企業,聯合全行業各方面力量,為促進調味品行業持續健康發展而努力,是四川省調味品協會的職責。四川省調味品協會支持調味品企業、餐飲企業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保持行業持續穩定發展。必要的時候,四川省調味品協會將聯手法律團隊,團結種植、餐飲、醫藥行業,會同各大調味品協會、餐飲協會及相關協會,對“青花椒”商標提起無效程序,並不排除采取壹切必要措施,以解決“青花椒事件”中所涉的法律問題。
封面新聞記者獲悉,以“青花椒”被維權事件為契機,四川省調味品協會將聯合吃城都· 青花椒火鍋魚等青花椒企業組建四川青花椒企業聯盟,提升知識 產權保護意識,助力四川美食名片的更好發展。
12月26日,四川省火鍋協會也發表了聲明。聲明中稱,“青花椒”商標維權案目前已引起川渝多地餐飲行業的高度關註。為此,四川省火鍋協會做以下聲明:壹、法律援助起訴商家;二;組織行業專家研究,成立知識產權維權中心;三、對“青花椒”商標提起無效宣告訴訟;四、積極與相關部門對接;五、聯合廣大媒體呼籲;六、呼籲商標部門,健全相關法律;七、聯合川渝地區協會。
四川省火鍋協會、調味品協會將對“青花椒”提起無效申請2繼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商標侵權風波之後,青花椒又引發關註。近日,四川成都、遂寧、眉山等地數十家餐飲企業因店招、菜譜、菜碟含有"青花椒"的字樣,被告上了法庭。緣由是"青花椒"已被壹家上海餐飲公司註冊成為商標。
查詢裁判文書網,此前已有多家店主敗訴,被判賠償數萬元。對此,不少商家很迷惑,“青花椒”為什麽就能夠註冊為商標?據悉,四川已有數十家餐飲企業遇到這壹情況,已準備聯合維權。
這些被起訴的商家真可謂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僅因為使用了“青花椒”字樣,就莫名其妙構成侵權了。不僅涉事商家感到錯愕,普通網友也覺得疑惑。其實,這涉及到通用名稱能否作為商標註冊,以及註冊為商標後能否影響他人使用的問題。
“青花椒”是否屬於通用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條:“相關公眾普遍認為某壹名稱能夠指代壹類商品的,應當認定為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被專業工具書、辭典等列為商品名稱的,可以作為認定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的參考”。
具體到“青花椒”之爭,“青花椒”可以是植物,可以是調料,也可以是某種食品的制作方法或食品原料。青花椒制作的食品為廣大群眾熟知。即便在全國範圍內,很難將“青花椒”作為區別產品來源的標識,因此青花椒具備通用名稱的特點。
青花椒商標專用權人權利邊界在哪?
雖然有商家註冊了“青花椒”文字及標識,但是只要其他人在使用“青花椒”時沒有完全照抄註冊商標的圖案等標識,不造成混淆,就應該屬於正當合理使用,不存在故意侵權。
相反,商家憑借“青花椒”註冊商標來起訴其他經營者的行為值得商榷,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這是否是不當維權,會不會造成對市場秩序的幹擾。
國知局、最高法發聲
對此,有媒體致電國家知產局商標局,壹位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對“青花椒”商標有異議,異議申請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三個月的公告期內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錯過異議期,五年內可提出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
“商標由專業的審查人員根據當前的商標法和審查標準進行審查,有嚴格的標準和規定,損害權益可提出異議。”上述工作人員還表示,對於後來註冊有關“青花椒”的商標,不同的商標即使有相同的字樣,商品和服務不同也可被允許註冊,如若同壹商品和服務,文字近似則有可能不予註冊。
另外,最高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馮曉青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青花椒”商標專用權人行使權利有其合法邊界,不能針對他人正當使用行為提出權利主張,更不得濫用其權利。《商標法》第十壹條規定,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缺乏顯著特征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馮曉青同時介紹,《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壹款規定: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關於通用名稱公***性如何界定和維護的問題,馮曉青認為,通用名稱的公***性有賴於經營者和消費者***同維護,才能為經營者和消費者創設良好的市場環境,推動正常的商品流通。“壹旦有經營者鉆法律的空子,通過商標註冊方式拿到通用名稱的商標專用權,就會破壞通用名稱的公***性屬性,導致其他經營者面臨由此帶來的負面作用,進而對整個市場流通造成不利影響。”
馮曉青同時表示,盡管通用名稱在《商標法》中早有體現,但僅僅是說明了通用商標在註冊商標中的法定禁止性。對於包含通用名稱的註冊商標,至今缺少系統的概念。這也是在司法實踐中關於通用名稱問題的處理有很大爭議的原因之壹。
四川省火鍋協會、調味品協會將對“青花椒”提起無效申請3近日,四川成都、遂寧、眉山等地的多家餐飲經營者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原因是他們使用了“青花椒”商標,構成了侵權。這讓人想到不久前發生的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維權事件,國家知識產權局此前明確回應,“逍遙鎮”“潼關肉夾饃”無權收加盟費。這次青花椒竟然也“躺槍”了。不同的是,焦點由地名變成了常見調料,更顯得離譜。
香料中的“花椒”主要分為紅花椒及青花椒,四川是青花椒的生產大省,青花椒也隨著川菜的普及傳播到全國各地,在老百姓眼裏,青花椒就像八角、桂皮、香葉、小茴香等調料壹樣,招牌上、菜譜上、菜碟上寫上“青花椒”三個字,意在說明做法和口味,青花椒烤魚,就如蔥爆肉、孜然羊肉、剁椒魚頭壹樣,咋就侵權了?
此事的關鍵點在於,普普通通的調味料怎麽就成了註冊商標?註冊成功了,權利的邊界又在哪裏?
我國的商標法並不禁止青花椒這樣的通用名稱跨類別註冊,也就是說,如果把“青花椒”放在調料用品類別上進行申請註冊,可能會因為通用名稱被駁回。但是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其他類別上註冊了多個有效商標,而註冊商標享有相應合法權益。這並不意味著權利人就能為所欲為,超越合法邊界去行使權利。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此外,如果店鋪是在商標註冊前就已經存在,也可依法主張權利。
對於很多商戶來說,法律條文不易理解,當得知自己“犯法”之後,不少人選擇花錢了事。法律知識的欠缺和畏懼心理成為壹些人的把柄,商標維權成為了壹個生財之道。碰瓷坑人、撒網捕魚,損害商戶利益,破壞經營秩序,顯然偏離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本意。
此案例又是壹次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知識的普及,也是完善法律、堵住漏洞的警示。相關部門要拿出更鮮明的態度,出臺更為細致的指引,遏制利用商標進行惡意訴訟的行為。惡意搶註不遏制,惡意訴訟難終止。更要把好源頭,還知識產權保護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