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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知識創新其新的內涵是指?

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知識創新,其“新”的內涵是指知識產權意義上的新。

知識產權成為創意產業發展的要素,已經成為世界主要國家的戰略資源。保護知識產權是為了促進知識創新,是為了加強社會公眾利益。

中國對內必須堅持創新優先,在模仿和追趕的基礎上開辟自主創新之路,樹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創意中國新形象,堅持支持創新的優先地位,統籌兼顧知識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的聯系。

技術創新的制度結構這壹概念,據筆者所知,最早使用者是國家創新系統理論的提出者之壹納爾遜。早在1982年他就在《政府與技術進步》壹書中使用了“技術進步的制度結構”的概念。他說:“在所有的案例研究中,有許多壹般特點是非常明顯的。

壹個是在技術進步過程中顯然隱含的不確定性。

第二個是生產者和消費者在產生和甄別這種技術進步過程中的核心作用,但這種作用是近視和強烈依賴於環境的。

第三個是在影響技術進步的制度結構中非市場因素所發揮的重要作用。”[6]他還在《美國支持技術進步的制度》中寫道:“本文敘述了現代資本主義國家支持技術進步的制度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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