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旗影視於2013年3月3日在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起訴《對不起》,但發布會後拒絕接受記者采訪。在名為“尷尬中的人系列”的微博上,記者觀察到其粉絲數僅為24人。截至記者發稿,發了9篇微博,都是關於尷尬的人起訴泰國的。第壹條微博是今年2月28日發的。在3月2日發布的題為《我們為什麽要起訴》的微博中,華旗影視壹張紙500多字,十個感嘆號,充滿委屈,言辭激烈。從這壹點來看,不排除原告華旗影視專門為“討回公道”設立微博造勢的嫌疑。微博上發布了壹條“法律專家研討會”的消息,“6月5438+10月31日,在人民大學法學院舉行法律專家研討會。虛假宣傳和使用“人在路上”名稱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是否構成對《人在路上》的抄襲。”他同時表示,參加會議的專家包括來自中國政法大學、人民大學、北京大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六位法學教授。其中,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教授馮小青在3月3日的壹條微博中表示:“電影作品糾紛可能涉及著作權侵權糾紛,但不排除在壹定情況下存在不正當競爭糾紛。前者表現為多抄襲、剽竊,後者表現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不公平、不正當地占有或利用原告的競爭優勢,或者竊取原告的競爭優勢。”在馮小青看來,“應該理性對待這場糾紛,不要太情緒化和情緒化。”他說,商業糾紛很正常,兩者之間有壹些聯系。從版權的角度來說,主要是要區分是合理使用還是抄襲,但也要區分創意的使用和表達的相似性(使用),其中創意不受版權保護。不正當競爭糾紛的概念截然不同,重點是誠信原則。而且為了壹部電影是否侵權,還專門開了壹個“研討會”,專門請了知名高校的教授專家。業內人士普遍覺得有些“煽風點火”。與此同時,也有人質疑,為什麽這部電影上映之初,原告沒有聲討,而是在它成名之後突然“攻擊”它。原告是否想利用“泰國”的名聲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也值得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