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情況處罰是不壹樣的。比如,根據《淘寶規則》第六十六條,出售假冒商品,是指用戶發生以下行為:
(壹)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三)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四)賣家涉嫌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每件扣兩分(三日內不超過十二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為了防止對公眾造成不利影響,保護消費者權益,對涉嫌違反上述情形的賣家,淘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店鋪監管。
第六十八條,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經允許發布、傳遞他人隱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泄露他人信息的,每次扣六分。
第六十九條,騙取他人財物,是指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非法獲取他人財物,涉嫌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騙取他人財物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對於系統排查到的涉嫌騙取他人財物的商品信息,淘寶將在兩個工作日內進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內給予單個商品搜索屏蔽或降權。
擴展資料:
《淘寶規則》第二節,違規的執行
第八十四條,用戶的違規行為,通過淘寶會員、權利人的投訴或淘寶排查發現。
第八十五條,對違規行為的投訴,除濫發信息、虛假交易、不當註冊、發布違禁信息、侵犯知識產權、盜用他人賬戶、泄露他人信息可隨時提交投訴外,其余須在以下規定時間內進行投訴;未在規定時間內投訴的,不予受理:
(壹)延遲發貨的投訴時間,為交易關閉後十五天內;
(二)違背承諾的投訴時間,為買家拍下後十五天內;
(三)描述不符、惡意評價、騙取他人財物的投訴時間為交易成功後十五天內。
第八十六條,對延遲發貨、違背承諾及惡意評價的違規行為,被投訴人須在被投訴之日起三天內提交證據。逾期未提交證據的,淘寶有權根據當時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判斷與處理。對其余違規行為的判斷與處理,淘寶在收到投訴後立即進行。
第八十七條,賣家自行作出的承諾或說明與本規則相悖的,淘寶不予采信。除證據有誤或判斷錯誤的情形外,對違規行為的處罰不中止、不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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