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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賣家賣假貨不賠償,淘寶網是否有責任?

有責任。

1、淘寶網有責任介入買家的賠償流程,可以對賣家進行售後維權處理。

2、只要賣家賣假貨證據足夠有說服力的話淘寶是會準許退款的,按照地址把貨物發回去,收到退款後不要這麽輕易就算了,可以點擊申請售後來索取退貨的郵費。

3、商家在淘寶上註冊開店,有壹道必須的程序,就是要與淘寶簽訂“服務協議”。雙方約定:“用戶不得在淘寶平臺上銷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的商品,如果用戶的行為使淘寶遭受損失,用戶應賠償。”

擴展資料

1、消費者買到假貨的損失顯而易見,但電商平臺所受的影響卻無人理會。3月29日,壹宗“淘寶”平臺起訴售賣假名牌賣家的民事訴訟在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淘寶網”)訴三名被告售假行為違反網絡服務合同和損害原告商譽,索賠***計321萬元。

2、2016年6月,淘寶網通過大數據打假系統,發現兩家店鋪銷售的施華洛奇手表存在售假嫌疑,經品牌方鑒定,被告銷售的商品包裝與正品不符,做工粗糙,顏色異樣,權利人給出了“所涉商品為假貨”的鑒定結論。

3、據悉,兩家涉嫌售假的店鋪分別由該案兩名被告劉某均、王某怡註冊,淘寶網將線索移送至警方。2016年8月10日,警方查處了王某怡位於布吉的經營及居住場所,當場將劉某均抓獲,發現涉案的店鋪實際由劉某均與其妻陳某華***同經營。劉、陳二人均因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羅湖區人民法院判刑。根據法律上“先刑後民”的原則,兩被告人獲刑後,相關民事訴訟也隨之開啟。

4、該案是電商平臺首次利用民事訴訟手段起訴售假賣家的案例。庭審中,淘寶網引用壹位教授的研究報告,認為每壹次涉假或品質糾紛都會令消費者在電商平臺整體的消費活躍度顯著下降,並向法庭提供了計算損失的方式,得出321萬元的賠償數額。此外,淘寶網請求法庭判令三名被告在報紙、網絡媒體的顯著位置刊登聲明,消除因被告的惡意售假行為對原告聲譽造成的影響。

參考資料:

人民網-“淘寶”起訴售假賣家索賠3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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