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積分落戶政策出臺:
1、減少點宣言的指導得分從140點到110點,減少21.4%的速度;在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的前提下,不再設置入戶配額總分。
分數從15分減少到11分。“納稅”和“知識產權”兩個指標被取消。“住房”、“定居面積”和“居留簽註”三個指標被合並。申請人不再需要提交個人信用報告,由於個人信用記錄不佳而導致的負面信用評分也被取消。
2、將“社會保險”指標從每年12分提高到22分;將繳費36個月的“社會保險”指數由每年18分提高到28分,增幅133%。
夫妻均有工作,“婚姻狀況”評分從10分提高到20分,提高了100%。“住房公積金”的指標分值由原來每年增加征收2分至3分,繳存滿60個月,每年征收4分,增幅達100%。
3、設立了“居住”指標,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標,在我市租房居住每年可得6分;“購房與居住”指數的壹次性積分將根據購房年限和地區積分進行調整。
城市六個區的住房,每年10分;住房在城市周圍的4個地區,每年11分;住房在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吉州區,年產值12分;住房在濱海新區,每年收取15分。
擴展資料:
降低積分門檻,提高就業、居住分值,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標內容……我市對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進行調整,更有利於解決在津5年以上舉家遷徙的“追夢人”的落戶問題,為短期內經濟上暫不寬裕的“年輕人”帶來了獲得感和幸福感,並與“海河英才”行動計劃錯位推進、形成互補。
同時,按照我市“壹制三化”政務服務改革要求,此次開發並啟用了新版居住證積分聯辦系統,7×24小時全天候智能化網絡通辦模式,讓企業、群眾辦事由“最多跑壹次”到“壹次不用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