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同學之間傳電子書侵權嗎?

同學之間傳電子書侵權嗎?

學生互傳電子書是侵權行為。妳買這本書,妳擁有的只是他的使用權和閱讀權,不能適用於網絡上的分享。

盜版是指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由新的制造商制作完全相同的復制品,並將復制的作品和出版物重新發行的行為。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這種行為被定義為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甚至構成犯罪,會受到所在國的懲罰。銷售盜版電子書違法嗎?答案是違法,不僅違法,還嚴重到構成犯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的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美術、攝影、錄像、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傳播他人作品總數在500件(部)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實際被擊打五萬次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下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四)制作、銷售假冒他人簽名的藝術品的。

  • 上一篇:淘寶如何改圖,才能不被認定為盜圖?
  • 下一篇:網絡工程師必修的課程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